“女兒特立獨行收錢”也成貪腐理由?
- 發佈時間:2016-03-19 01:20:0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議論風生
稍微明白點道理的人都知道,哪有什麼“獨生子女的特立獨行”,説一千道一萬,還是權錢交易,還是“倚權而行”。張手中要是沒有權力,別人憑什麼送錢給其女兒?
據報道,原廣東省婦幼保健院院長張小莊被控收受他人給與的財物428萬餘元,其中澳元59萬餘元是通過女兒在澳洲開設的賬戶收受的。審理中,張小莊否認全部指控,他只承認曾拜託合作公司董事長幫其獨生女兒在澳洲找工作,並自辯女兒收錢是“獨生子女特立獨行的一個特點吧”。
張小莊將女兒收錢歸為“女兒特立獨行”,吸引了無數人的眼球,也深刻勾勒了貪腐官員的東窗事發之後的可笑面孔。
張小莊真不知道一句“特立獨行”,是壓根站不住腳的嗎?非也。只不過,當昔日的“人上人”,突然墜落凡塵遭逢“劫難”之時,就難免要想盡辦法抓住幾根“救命稻草”,“女兒特立獨行收錢”,不過是張本人驚慌失措後的下意識反應而已。
稍微明白點道理的人都知道,哪有什麼“獨生子女的特立獨行”,説一千道一萬,還是權錢交易,還是“倚權而行”。張手中沒有權力,別人憑什麼送錢給其女兒?不讓張知道,別人這錢送了和沒送又有什麼區別?這其中的邏輯,可謂簡單至極。
更何況,即便如張小莊本人所言,59萬餘澳元確實是“女兒特立獨行錢”,那麼,收受某建築公司趙某的80萬元人民幣,又該如何解釋呢?真以為一句“合作科研課題經費”就能搪塞過去?真不知道,一個醫學專家和一個建築公司,有什麼共同的科研課題需要去合作?
太多的貪腐者,在落馬之後用各種奇葩無比的理由,想盡辦法地“解釋”自己收錢是“合法”的、是“不知情”的,但是,種種解釋,註定只能是一種“掩耳盜鈴”,註定只能是一種試圖竭力擺脫罪名的掙扎。
對官員來説,從來都不會有“特立獨行收錢的女兒”,只會有揣著明白裝糊塗的貪腐老子。與眾多省部級的“大老虎”相比,張小莊充其量是只“小蒼蠅”,但無論“大老虎”還是“小蒼蠅”在落馬之後,時常都可見有人將妻兒等親屬牽扯到貪腐弄錢的泥淖之中,未免讓人嘆息不已。
作為原廣東省婦幼保健院院長的張小莊,這樣的辯解明顯是可笑的,但在可笑的背後,卻投射著權力監管的漏洞,映襯著權錢交易的荒唐黑幕。
權力面前,每個人都容易迷失自己。因此,築起制度的籬笆,把權力關進籠子,讓每個手握權力者,都“不能貪、不敢貪”,也就不會有落馬之後的荒唐言行,也就不會將至親之人一併牽扯到審判席上。
□曹旭剛(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