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頒商品品質監管新規 不合規進口商品將禁售
- 發佈時間:2016-03-18 21:1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3月18日電 (記者 劉長忠)中國國家工商總局18日發佈消息稱,由該局制定的《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屆時不符合該辦法規定的進口商品將禁止銷售。
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説,當前中國商品品質總體穩步上升,但與民眾期待仍有較大差距,特別是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仍時有發生。一些生産者違規生産,偷工減料,壓縮成本,使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場;一些銷售者未嚴格執行進貨把關制度,造成不合格和“三無”商品在一定區域記憶體在,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因此,需要進一步明確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準入要求,強化銷售者的品質責任和義務,加強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
楊紅燦強調,進口商品進入中國國內市場流通後,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標準等對商品品質的全部要求。
在標識標注方面,新的監管辦法根據進口商品的特點,規定銷售的進口商品應當符合四大要求: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産地以及進口商或者總經銷者名稱和地址;關係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或者對使用、維護有特殊要求的商品,應當附有中文説明書;限期使用的商品,應當有中文註明的失效日期;用進口散件組裝或者分裝的商品,商品或者包裝上應當有中文註明的組裝或者分裝廠廠名、廠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