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藥冒充玻尿酸,微整形美容如何成“危整形”?
- 發佈時間:2016-03-17 17:20:3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南寧3月17日新媒體專電(“新華視點”記者鄒婷玉)中消協公佈消息稱,2015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的消費者投訴中,涉及醫療美容和整形美容品質問題的投訴同比增長了6個百分點。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微網志微信熟人拉客、“三無”人員大膽“非法行醫”、違禁藥品冒充高價正品……非法醫療美容屢打不絕日益隱蔽,糾紛不斷,致傷、致殘案例頻頻出現。
數千元“不用開刀”的微整形美容頻毀容
南寧市夏女士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位自稱是某美容整形醫院院長的“王醫師”。2015年5月,在某小區一商品房內,“王醫師”給夏女士注射了DDK瘦臉針,並在眼部周圍注射了玻尿酸,共花費5000元。注射後,夏女士臉部、眼部完全腫脹,在醫院住院治療後腫脹情況並沒有太大改觀,並且臉部開始出現過敏現象。
為了恢復原貌,夏女士跑遍了廣州、柳州、南寧的各大醫院,醫生都認為是注射的玻尿酸有問題,腫脹過敏的症狀很難消除。在此期間,夏女士再也聯繫不上“王醫師”。
因“不用開刀”,微整形美容對愛美人士頗具吸引力。南寧市的柳某在微信朋友圈裏看到羅某發的微整形美容手術的小視頻,稱其“美容工作室”做微整形,不但價格便宜而且效果好。柳某花了4200元注射了兩支玻尿酸進行隆鼻及下巴美容。術後,柳某的鼻子和下巴均出現紅腫,與羅某協商無果,柳某向衛生監督部門進行了投訴。
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羅某的“美容工作室”僅由一張簡易床、一台消毒燈及配藥臺組成。在工作室內的冰箱,執法人員搜出了大量藥品。經調查,羅某的工作室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羅某本人也無任何行醫資格證。
廣西衛生監督部門介紹,醫療美容領域已成為近年來消費者投訴的熱點。以南寧市為例,在2014年至2016年3月初受理的醫療美容問題投訴中,個人、生活美容機構等場所違法開展醫學美容的投訴事件佔比已超過一半,達56%。
美容機構擅自開展微整形涉嫌非法行醫
“醫療美容和生活美容有很大差別。”南寧市衛生監督所醫療機構監督科科長劉錦蓮介紹,醫療美容屬於醫療行為,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通過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和再塑,比如豐胸、隆鼻、割雙眼皮、除皺、除脂、切眉、鐳射脫毛、鐳射嫩膚等。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有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和具有《醫師執業證書》與《醫療美容主診醫師資格證書》的醫生才能實施,三者缺一不可。
“生活美容機構只能用化粧品、保健品、非醫療器械等非醫療性的手段,提供對人體表面無創傷性、非侵入性的皮膚清潔、皮膚保養、化粧修飾等服務,如果擅自開展醫療美容即屬於非法行醫。”劉錦蓮説。
整形美容不是每位消費者都適合,其中的風險不言而喻,有時甚至會危及生命。然而,在一些生活美容場所,不法商家受利益驅使,宣稱“不用開刀”誤導消費者。
記者在南寧市東葛路上的一家美容會所了解到,會所擁有微針療法皮膚管理、鐳射脫毛、E光嫩膚、祛表皮斑、祛真皮斑、點痣、洗眉、洗文身等數十個美容項目。會所不能出具醫療美容相關資質,店裏的美容師也都不具備醫師資格,都只經普通美容培訓。被問及是否了解生活美容和醫療美容的區別時,工作人員含糊其辭地説:“我們的項目不用開刀,是用儀器來完成的。”
另一家名為“美麗現代”的美容機構,專門辟出一間房間作為鐳射脫毛操作室,為顧客開展鐳射脫毛業務。“每週都有顧客來店裏做脫毛項目,有的是通過團購網站、有的是熟客介紹過來。”店內韋姓美容師稱其跟人學過按摩、護膚洗臉,鐳射脫毛是來這家店裏接觸到並學會的,“很容易,看看就會了。”而對於鐳射探頭消毒不到位可能引起交叉感染,操作不當會引起皮膚燒傷等後果,她表示並不清楚。
目前,這兩家生活美容場所因涉嫌非法行醫正在接受衛生監督部門調查。
違禁物冒充玻尿酸,非法醫療美容風險高維權難
衛生執法人員介紹,生活美容場所非法進行醫療美容,隱蔽性強,屢打不絕。不少非法注射美容行為通過微網志微信熟人介紹或所謂的“專家”推薦和普通美容院遊説,在“遊醫”的臨時租房中或約定的賓館房間內開展。使用的玻尿酸、肉毒素等醫療美容材料往往來路不明,品質無法保障,甚至有的還使用國家早已明文禁止使用的奧美定冒充玻尿酸注射。記者從廣西一家大型三級甲等綜合醫院了解到,醫院每年都會接診一些整形失敗的案例,注射整形失敗的患者中,有90%的患者不清楚自己體內注射了什麼東西,至於成分是什麼就更説不清。
廣西醫科大學美容整形中心副主任周翔教授介紹説,一些美容藥品通過肉眼無法鑒別真假、純度,價值也差別巨大,如正規的玻尿酸每支4800元至12000元左右,純度越高,致敏性越低,價格也越貴。一些不法商家的藥品來源不清,品質很難保證。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還會採取冒充、以次充好等手段,成本價懸殊百倍。
記者從廣西另一家擁有醫療美容資質的機構了解到,該機構近兩年接診過幾例在生活美容機構整形出現感染的消費者,一例隆胸失敗的患者就診時整個胸部變形,並有發炎症狀,整形時被告知注射的是“整形聖品”玻尿酸,經手術取出大量如玉米糊狀的物質,卻是成本價僅為數十元的奧美定。奧美定,學名聚丙烯酰胺水凝膠,世界衛生組織將這種物質列為可疑致癌物之一,2006年在我國已被全面禁止使用。
劉錦蓮説,從以往的投訴來看,非法實施醫療美容的機構往往不與消費者簽署知情同意書或協議書等相關醫學文書,不出具任何票據,消費者利益受損後往往無法獲知“遊醫”的真實身份資訊,再加上沒有證據資料,因此很難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