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租金“丟”了房子 房主收房才知房“被拆”
- 發佈時間:2016-03-17 07:42: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3·15房産維權系列調查之商業地産
編者按:本週的熱點新聞排行榜榜首莫過於“3·15”,這也是消費者期待了一年的集中維權的時間段。經過幾週的線索徵集,《北京晨報·房産週刊》收集到多位買房人和租房人提供的關於房産的糾紛問題。北京晨報記者經過一一核實,挑選出典型案例深度跟進採訪,以幫助讀者判斷和儘量躲避房地産市場的各種風險。
現狀 部分房主收房才知房“被拆”
上週五,北京晨報記者趕到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B座,看到5層樓裏空空蕩蕩的,天花板上裸露著雜亂無章的管線,水泥地上殘留著一些接縫的痕跡。“這塊地就是我當初買的商業房,後來房子被瑞兆天成拆了。地面上只剩下了這些墻與墻之間的接縫。”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B座的業主萬雷(化名)指著地面上四條接縫之間的地塊説。
回憶起房子出租的過程,萬雷嘆了口氣説,“2010年,我買了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B座的4套房子,全部位於5層,建築面積共計50多平方米,總價共計100萬餘元。這些房子的土地用途都為商業,産權為40年。為了湊夠全部房款,我把家裏的一套住宅賣了。當時,我購買商業房,是為了自己出租房子收取租金。”
但是萬雷的計劃沒有實現。“在開發商交房後,瑞兆天成接管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要求業主把房子交給公司統一對外出租。包括我在內的多數業主只得與瑞兆天成簽訂了委託租賃協議。按照租賃協議約定,我把4套房子都交給瑞兆天成對外出租,租期42個月,瑞兆天成定期向我支付租金。”萬雷説,在租期內,他偶然得知瑞兆天成把自己的房子全都拆了,就找到瑞兆天成協商此事。但對方沒有給出解決方案。直到今年1月14日,租期到了,瑞兆天成沒有續約,也沒向他歸還房子。
像萬雷這樣房子被拆的業主並不少,他們為了維權建立了微信群。北京晨報記者看到微信群已有160多人。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B座的業主孫蕾(化名)就是微信群裏的成員,她告訴北京晨報記者,“我在附近的小商品市場擺攤賣貨,當初聽説小商品市場有可能會搬遷,所以才買了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B座4層的一套商業房。開發商交房後,我按照瑞兆天成的要求,與該公司簽訂委託租賃協議。我把自己的商業房交給瑞兆天成對外出租,沒想到瑞兆天成竟然把房子拆了。”
“今年1月,租期到了,我想把自己的商業房賣了,但沒有人敢買房。原來我的房子被拆變為平地,我拿著房産證也不管用。”孫蕾如是説。萬雷想把房子對外出租,也沒有人願意承租。
據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B座部分業主反映,除了5層、4層以外,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B座的3層、2層也存在部分業主房子被拆的情況。這事兒讓萬雷、孫蕾等受害業主很鬧心,他們向瑞兆天成討要房子 ,但是對方沒有給出解決方案。
3年多前,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的部分業主,委託北京瑞兆天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兆天成)對外出租了自己的房子,租期是42個月。有業主近日向北京晨報記者爆料,如今包租期限已滿,豈料業主的房子卻收不回來。起因是包租公司改變了房子的主體結構,業主們期望將房子恢復原貌;而瑞兆天成相關人士自稱業主簽的合同上已約定可“調整佈局”。從1月14日至今,雙方並未就此達成一致意見,部分業主表示要通過法律手段討個説法。
回應 公司稱“拆房有合同依據”
對於火神廟國際商業中心B座部分業主反映房子被拆一事,北京晨報記者與瑞兆天成取得聯繫,該公司相關人士表示,“我們公司把業主的房子拆了,是有合同依據的。我們公司與業主簽訂了委託租賃協議,雙方在協議中約定公司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業主的房子進行裝修,調整店舖的佈局、設備、設施等方面。我們公司把部分業主的房子拆了,是為統一對外出租。”
對於部分業主要求瑞兆天成還房的要求,上述瑞兆天成相關人士沒有給出明確答覆,只是説“此事具體解決方案要等待相關領導確定。”截至稿件發出時,瑞兆天成的相關領導沒有就此事給出回復。
進展 部分業主起訴瑞兆天成
昨天,業主萬雷告訴北京晨報記者,“為了儘快解決此事,我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我要求對方將房子恢復原狀,並賠償相應的損失。”除了萬雷以外,還有一些業主也對瑞兆天成提起訴訟。他們訴訟的主要目的是要回自己的房子。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鄭磊律師告訴北京晨報記者,“儘管雙方當事人在委託租賃合同中約定, 瑞兆天成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業主的房子進行調整,但是這種調整原則上應該是不能破壞房屋本身主體結構的,也不能影響房屋正常的使用功能。如果確實能證明瑞兆天成未經業主的同意,拆除了房子,那違約方需要恢復房子原貌,並給予合理賠償。”
北京晨報暗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