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險要做足功課
- 發佈時間:2016-03-15 01:29:38 來源: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時下,隨著人們保險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險種已進入大家的視野,成為不少家庭的標配。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産品?投保後又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帶著市民關注的問題,甘肅保監局專業人士為大家支招。
投保前做足功課才能買到“量體裁衣”的産品
記者了解到,目前保險方面消費者投訴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財産保險主要集中在理賠糾紛問題,涉及保險責任確定、理賠時效和車輛定損價格爭議等問題;人身保險主要集中在退保糾紛和違規銷售等兩類問題,涉及退保金額或退保費用扣除爭議,以及銷售過程中存在的違規行為。據甘肅保監局反饋的資訊,去年我省接收各類投訴共計571件,接到投訴後該局對所有投訴件均及時進行了受理、轉辦和回復。同時,嚴格落實局長接待日和總經理接待日制度。去年開展局長接待日10次,行業內各保險機構共開展總經理接待日996次,接待來訪消費者1026人次,集中解決消費者投訴553件。
由於不少人對保險行業的認知度不夠高,在投保過程中,往往容易走入一些誤區。消費者張先生的家人以張先生的名義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一款分紅險産品,投保中其家人代替張某簽字確認、抄錄風險提示語句,保費由張某銀行卡轉賬繳納。投保後,張先生覺得由家人代為購買的分紅險並不適合自己的保險需求,遂向甘肅保監局投訴,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甘肅保監局調查得知,投保過程中所有程式均非客戶本人操作,對保險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並由保險公司為張先生辦理了退保手續。
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張女士向記者吐槽,“本想在孩子一週歲的時候準備一份有意義的禮物,想來想去還是決定買份保險。可説到專業性強的保險咱是外行,只能請專業人士做保險計劃。記得當時請了三家壽險公司行銷員做計劃,希望能從我的家庭經濟條件和孩子實際需求出發,可最終拿到手的三份保險規劃繳費差距以及保險保障差距較大,消費者總覺得實際保險需求和保險産品實際不相符。記著就此諮詢了保險專業人士,由於保險産品種類較多,保障、投資功能不同,需要交納的保費及獲得的保障範圍以及理財收益也會差別很大,投保前消費者應與保險公司進行深入溝通,確定真正需要的産品,這樣才能真正做到量體裁衣。
遇到保險糾紛哪些渠道可幫助消費者維權呢?
市民可以通過哪些渠道維權呢?記者了解到,甘肅保監局依法受理和處理保險消費者提出的保險消費投訴事項的受理部門為甘肅保監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投訴電話為12378。熱線投訴的受理時間為工作日9:00-17:00;通過來訪形式投訴,受理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如果消費者採用來信方式,可郵寄至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廣場北路168號,甘肅保監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並在信封上註明“投訴”字樣。甘肅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接收的保險消費投訴,均嚴格依據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進行辦理。同時,甘肅省保險行業協會還設立了“甘肅省保險合同糾紛調解委員會”,接收保險合同糾紛,並負責開展相關調解工作。保險消費者可通過撥打調解委員會電話:0931-7879706申請保險合同糾紛調解。
為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甘肅保監局要求保險公司要認真履行告知義務。按《保險法》規定,如出現虛假告知情況,嚴重的將使合同失去法律效力,最終造成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同時,要認真對待回訪,向投保人核實銷售人員銷售過程中是否如實介紹保險責任、猶豫期權利、退保損失等重要內容。未來發生糾紛時,回訪錄音或相關面訪材料將作為核實銷售行為是否合規的重要證據。建議投保人在接到回訪電話或接受當面回訪時,應認真回答,不要隨意敷衍或輕率作答。記者了解到,我省保險行業維權行動在三月初就已逐漸升溫。各家保險公司開展了形式多樣的與客戶面對面溝通活動,在不同層級開展了總經理接待日活動,並開展了服務品質滿意度調查。太保、中國人壽等公司還利用官網、微網志、微信等新媒體平臺與保戶展開互動,傳播保險知識,鼓勵客戶積極提出意見建議。
買了保險後悔了怎麼辦?有效利用“猶豫期”!
消費者購買保險産品時應該注意哪些方面呢?甘肅保監局相關人員建議消費者,購買保險産品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保險條款。銷售人員的講解或保險産品的宣傳資料反映的可能只是保險産品的特色及優點,而保險條款則是詳盡説明瞭保險産品的保險責任及除外責任、繳費期限、退保損失、理賠條件等與保險消費者息息相關的重要內容,消費者一定要仔細閱讀。要明確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及經濟水準。消費者在購買投資理財類人身保險時,要認真閱讀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在明確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及經濟水準的情況下合理選擇適合自身需求的保險産品。親自填寫投保單。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等資訊一定要真實,以方便保險公司在新單回訪、理賠等重要環節能聯繫到消費者本人,從而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時,要重視親筆簽名。要確保知曉清楚保險合同有關重要事項後,再在投保書、投保提示書上親筆簽字。當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非同一人時,必須由被保險人親筆簽名,否則會影響保險合同效力。
消費者要有效利用“猶豫期”。為確保客戶投保純屬理性和自願,保險公司都會為新客戶提供一段猶豫期來對自己的投保行為做冷靜的考慮。猶豫期內,投保人有權要求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在扣除工本費後將全額退還已收保費。猶豫期一般為投保人簽收保單後的十天。如果您發現保單條款規定與保險計劃書或行銷員陳述不符,或者經冷靜考慮認為自己投保的險種、期限、費率等不合適,則應儘快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要了解維權方式和渠道,以便發生保險糾紛後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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