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存輝委員:制定統一的《企業並購法》避免法規間“打架”
- 發佈時間:2016-03-11 20:48:1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岳德亮、商意盈)“企業並購重組已成為産業結構調整、市場主體優勝劣汰的有效途徑。然而規範並購的‘規矩’卻策出多門,重疊而零散、不協調不銜接。”全國政協常委、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建議,制定統一的《企業並購法》。
多年來,我國企業並購呈現出活躍狀態。南存輝引用專業機構的統計數據説,2015年我國企業並購交易總量同比上升37%,交易總金額增長84%,並購交易的數量和金額均創下歷史最高紀錄。
為了規範並購市場,全國各地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有關企業並購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但至今尚無一部全國統一的、專門的《企業並購法》。南存輝説,並購行為的調整和規範,分散在《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大量的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範性文件中。而且,國有企業並購、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外資並購、境外投資並購等,都有不同的規定。
“更為困擾企業的是,在不同歷史時期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重疊而零散,法律規章之間不協調、不銜接,甚至互相矛盾的現象十分突出。”南存輝説。
南存輝建議,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專門的並購法,以規範企業並購行為,並明確規定政府行政機構在並購工作中的職能,並購程式、並購主體的權利與義務,並購中資産評估、産權歸屬以及稅務的管理,並購過程中債權債務的處理,以及職工身份及勞動安排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