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攪渾“理財”的池水
- 發佈時間:2016-03-11 09:31:13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
“高收益、低風險、靈活存取”……悄然間冒出的眾多理財公司,攜帶著種種難以抗拒的“誘惑”,進入了很多人的生活。
真有這樣掉餡餅的好事?記者根據上海和北京工商部門的公開資訊查詢系統發現:過去一年中兩城市有至少上百家類似金融資訊、財富管理和資産管理類公司受到行政處罰,其中70余家原因在於“虛假宣傳”!
本是互惠創新的新鮮事物,如果任由部分“老鼠”鑽空子、攪渾水,不僅將損傷公眾的利益,更將動搖這一行業的誠信之本。
攬客靠“吹”“歷史年化收益率
125%”純屬杜撰
隨著第三方理財的逐漸興起,部分理財公司為了招攬客戶,大肆進行虛假宣傳。記者發現,2015年因虛假宣傳被處罰的京滬70余家理財類企業中,其手法各有不同。
“胡亂貼金”型:為吸引客戶偽造公司榮譽。上海虹億金融信息有限公司就利用其企業網站和經營場所,虛構“年放貸額超3億元、建立了350人的專業團隊、成功控股內蒙古白雲岩礦(鎂礦)有限公司”等宣傳內容。
監管部門核查卻發現,至案發時該企業成立僅8個月,期間的金融資訊服務總量和放貸額總計不足千萬元,在職和辦過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員僅15人,所謂“內蒙古白雲岩礦(鎂礦)有限公司”純屬虛構。
再例如,上海保熙金融資訊服務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網站主頁上發佈了“歷史成績年化收益率125%”等內容,調查卻發現完全係當事人杜撰。
“傍大款”型:拉上強勢機構為其“背書”。北京睿尚源資産管理在其宣傳材料和網站中表示,自己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批准得到國內外多家銀行和金融機構合作的資産管理平臺,並在公司住所懸挂分別標有“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十二家銀行的簡稱及標識的標牌。實際上完全子虛烏有。
“保本保收益”?
可能違規!
上海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應鈞表示,近年來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等投資理財類服務發展迅速,對企業資質規模或具體投融資項目的虛假和誇大宣傳現象較為突出,有些企業為了搶佔市場,誇大宣傳企業的經營規模或成立時間,甚至杜撰一些企業的獲利“事跡”,以此騙取投資人信任。
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有兩點需要特別注意。一是“保本保收益”型廣告可能違規。
據介紹,在宣傳單頁上,投資理財類廣告常常以高額的投資回報預期吸引眼球,宣稱“保本保收益”,卻未將其中附帶的條件一併明示,屬於典型誤導性質的虛假廣告。
新廣告法明確規定,除了國家另有規定的情況外,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服務廣告,均不得對未來效果、收益等情況作出保證,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
“平臺提供的是資訊仲介服務,項目並非是平臺自身的,它怎能對不受自己掌控的項目承諾收益呢?這類産品承諾預期投資收益率是違法的。”應鈞説。
二是只看註冊資本不能證明公司“高大上”。
為了吸引投資者,有些企業在虛假宣傳的同時,還會鑽政策的空子,在註冊或變更時故意將註冊資本“提到”很高,以博取投資者的信任。
記者調查發現,上述虹億金融資訊2015年6月最新公示的資訊顯示,雖然其兩個自然人股東認繳2.7億元註冊資本,而實繳為0元。另一家因虛假宣傳被罰的“好收益(北京)金融資訊服務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目前實繳僅147萬元。
“在商事登記改革後,企業可以先註冊,而無需一次性將註冊資本實繳到位。”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説,這一做法雖然並不違規,但確實可以為一些企業進行“高大上”的包裝,可能會吸引到更多的投資者。
透支信任是最大的危機
少部分小平臺渾水摸魚的現象,一方面可能導致投資者蒙受損失,更重要的是可能影響行業的信任度,最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的現象。
據了解,按照現行規定,註冊資産管理、財富管理、投資管理、諮詢、創業投資等為名稱的公司,是沒有資金門檻的。公司可以選擇填寫上億元的註冊資本,無需當場繳納或即時資金到位,只需在一定時間內繳納完畢即可。
“行業發展初期,會有小部分企業渾水摸魚,一時間泥沙俱下。”劉春彥説,工商註冊只是給企業發一個“身份證”,至於企業拿它是否去做了違法亂紀或傷害消費者權益的事,目前還缺乏有效及時的跟蹤及反饋,因此行業主管部門應切實做好事中事後監管。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提醒,在網路平臺,用戶很難知曉借出資金的真正用途,借款方借錢不還或是“挂羊頭賣狗肉”,將資金挪作他用,甚至涉嫌非法集資,都會為用戶帶來損失,監管的技術和制度都有待加強。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等監管意見已相繼出臺,下一步需要繼續細化相關規則,推動行業進一步規範化。
“幾乎沒有一款理財産品可以同時做到超高收益、超低風險,還能靈活存取,如果遇到類似宣傳,消費者就得仔細甄別。”邱寶昌説,要加強資訊的公開透明度,確保消費者充分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