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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志代表:加強百度推廣等網際網路醫療廣告監管

  • 發佈時間:2016-03-07 07:2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殘聯副理事長、山西省腦癱康復醫院院長郭新志(中國經濟網記者郝紅波 攝)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7日訊(記者 郝紅波 專欄)近日百度公司將“血友病”貼吧賣給醫院,一個小事件瞬間引爆成為全國輿論對百度的討伐戰,主要原因是百度公司長期以來備受詬病的醫療廣告競價排名推廣。3月3日,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殘聯副理事長、山西省腦癱康復醫院院長郭新志在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專訪時表示,這折射出目前工商部門對整個網際網路廣告的監管不力。他認為只有健康、規範、有序的網際網路廣告業的發展,才能促進國家“網際網路+”戰略的實施,建議加強百度推廣等網際網路醫療廣告監管。

  目前我國網際網路醫療廣告幾乎不按《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發佈,導致網際網路虛假醫療廣告氾濫成災,嚴重侵害每個公民的權益。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發佈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不得發佈醫療廣告,醫療機構不得以內部科室名義發佈醫療廣告,並對醫療廣告的內容進行限制,但是現實的情況是虛假廣告充斥著網際網路的每個角落。

  郭新志代表給中國經濟網記者舉了個例子,在百度上搜索“治療肝炎”,通常是一些民營醫院佔據網頁“頭條”,且廣告中幾乎都是誇大療效、具有迷惑性的詞彙,如“治療肝炎有效率98%”、“幫你永遠遠離肝炎!”、“徹底治療肝病”,這些均違反《廣告法》及《醫療廣告管理辦法》。

  “缺乏社會公眾監督的環節,是虛假網際網路醫療廣告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只有設立獎勵機制,且舉報取證費用由違法廣告發佈者等承擔,才能真正促進公民及其他組織參與舉報,協助政府監管。”郭新志代表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

  郭新志代表建議,付費搜索廣告應能顯著識別,不能用“推廣”代替“廣告”,且只能在網頁右側顯示;保護公民隱私,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禁止跟蹤Cookie發佈所謂“精準”廣告;設立獎勵機制,鼓勵公民或其他組織舉報網際網路違法廣告;若工商部門判定舉報者舉報屬實,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或廣告發佈者承擔舉證成本。

  此外,醫療廣告內容應僅限於以下項目:醫療機構第一名稱;醫療機構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聯繫電話。前六項項發佈的內容必須與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其副本載明的內容一致。

  “但是,即將頒發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卻將此條款刪除,基於目前網際網路虛假醫療廣告氾濫,如果刪除,醫療機構的廣告內容則更加不受限制,因此建議予以保留。”

  郭新志代表還認為,應重點整治目前民怨集中的競價排名醫療廣告,特別是對百度等網際網路巨頭處以重罰;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網信辦等部門應建立定期約談百度等大型網際網路廣告經營者、發佈者的機制;建立工商、網路監管等部門聯合執法的長效機制等。

  代表委員小資料:

  郭新志,女,漢族。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殘聯副理事長、山西省腦癱康復醫院院長、農工黨山西省委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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