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經費:怎麼花如何管一目了然
- 發佈時間:2016-03-04 04:31:32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舉個例子 説改革
一則全國萬億科研經費6成用於開會出差的“新聞”日前被熱炒。當謠傳被專家澄清後,不少人轉而將目光轉向國家財政支援的科研經費怎樣分配,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資金如何管理,違規使用科研經費又該作何處理。
科研經費怎麼花、誰來管、如何查,考驗著科技體制改革從頂層設計上的佈局;科研經費怎樣用得更好、更符合規律,更能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則是經費管理改革從政策到落地的關鍵節點。
“十二五”以來,科技部會同財政部不斷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國家科技計劃(專項)經費管理制度體系。優化整合佈局、建立補償機制、強化法人責任、改進管理方式、加強經費監管,成為改革的關鍵詞。
按照“積極推進,平穩過渡”的原則,財政部、科技部對現有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進行初步整合,在2015、2016年預算中體現,明確了原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延續撥款的處理方案。作為優化整合後的五類科技計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2017年將完全按照新計劃體系運作。
針對課題承擔單位間接成本補償不到位、科研人員激勵性費用不足等熱點話題,“十二五”期間在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中全面實行間接成本補償機制,按照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核定課題開支。同時,在間接費用中安排一定的績效支出,對科研人員的工作績效進行激勵。
科技部資管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十二五”以來,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進一步強化課題承擔單位在經費管理使用方面的法人責任,將課題支出納入單位整體財務控制體系加強管理和服務。同時,對容易形成監管薄弱環節的課題外撥經費,進一步強化項目(課題)合作單位的責任。在強化責任的同時,賦予法人單位更多的預算管理自主權,如科研項目支出除設備費、勞務費、專家諮詢費不得調增外,其他開支科目的預算調整許可權全部下放到承擔單位。
為進一步適應科研活動的規律和實際需求,國務院11號文件明確,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且承擔單位信用評價好的,結余資金可按規定留歸項目單位使用。以2015年結題驗收的973計劃為例,通過驗收的170家承擔單位獲得約1.7億元結余資金,受到項目承擔單位的廣泛好評。
“十二五”以來,科技部在不斷簡政放權、努力營造寬鬆科研環境的同時,注重加強科研經費的監督管理和對違規使用的懲治力度,採取了巡視檢查、專項審計等措施加強經費監管,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2014年7月,首次向社會公佈《關於四起違反科研經費管理規定典型問題的通報》;對2014年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的9家科研單位和1家會計師事務所等進行懲處,處理結果將於近期向社會公開。
科技部部長萬鋼坦言,完善科研經費管理需要逐步摸索,在科技體制改革過程中要多聽科技人員的意見,了解他們的需求,才能用好管好科研經費。一方面,科研預算要更加符合規律,自覺遵守八項規定;另一方面,讓科技人員的科技成果更多地體現社會價值,更多地促進生産力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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