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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報駁“六成科研經費流失”:係5年前失實報道

  • 發佈時間:2016-02-15 08:55:2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吳月輝 喻思孌  責任編輯:王斌

  

逐年提升的科研經費投入是我國科技發展的重要保障。圖為2015年的中國科技成就。新華社發

  逐年提升的科研經費投入是我國科技發展的重要保障。圖為2015年的中國科技成就。新華社發

  科研經費“60%都用於開會、出差等”嗎?本報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

  萬億科研經費到底去哪了(關注)

  前不久,一篇題為《60%用於開會出差 萬億科研經費去向何處》的報道稱:“近些年,一批諸如廣州科技和資訊化局系統科研單位頻發貪腐,引發各方對科技經費投入方式的廣泛關注。而事實上,過去數年間,全國科研經費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於科技研發的,60%都用於開會、出差等”。

  事實果真如此嗎?記者日前進行了深入調查。

  財政支援的科研課題中,會議費和差旅費佔比一般不超過總支出的10%

  關於我國每年的科技經費投入,國家統計局和科技部、財政部每年都會發佈年度統計公報。

  以《2014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為例,該公報顯示,2014年全國共投入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13015.6億元,其中企業、政府所屬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經費支出所佔比重分別為77.3%、14.8%和6.9%。

  “也就是説,在這上萬億元經費中,企業支出佔到70%以上,政府的財政支援佔小頭。”科技部資源配置與管理司解鑫副巡視員説。

  那麼,在政府支援的科研課題經費中,開會、出差支出的實際佔比是多少?

  科技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提供的近三年來科技部支援的主要科技計劃(每一類科技計劃中包括許多具體的科研課題)支出結構統計顯示,支出最大的項目是材料費,佔比接近總支出的30%;會議費和差旅費兩項的總和,一般不超過總支出的10%。

  “根據我們的統計,2012—2014年度在原‘863’‘973’‘科技支撐計劃’三大國家科技計劃在研項目支出情況中,名列前三位的分別是材料費、設備費和測試化驗加工費。”科技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劉東金副主任告訴記者,以支撐計劃為例,在預算科目中,材料費居首位,佔總支出的28.1%;緊隨其後的是設備費支出,佔比15.31%;測試化驗加工費排位第三,佔比13.07%。而備受社會關注的會議費僅佔比2.82%,差旅費佔比8.53%。

  “支撐計劃由於涉及的單位比較多,差旅費用會略高於其他科技計劃中的支出。”劉東金説,科技部主要支援的是自然科學類的科研項目,有些項目需要野外作業,有些項目需要外出考察,所以會議費和差旅費都是必需的,不應視其為浪費。

  企業支援的研發項目中,“60%”的相關説法更站不住腳

  解鑫認為,目前我國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中真正佔大頭的是企業,佔了76%以上。也就是説,這上萬億元經費中超過76%是企業出錢搞研發活動。

  解鑫告訴記者,企業出錢搞研發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企業的研發人員自己幹,另一種是委託科研院所或高校去做。

  解鑫説:“企業自己拿錢搞科研,會非常在意投入産出比和經費使用效率。無論是委託別人還是自己幹,怎麼可能會把‘60%’的錢都用在出差、開會上呢?”

  此外,解鑫説,還有一個概念需要厘清:從大的方面説,我們説的科研經費包括兩大類,一類是自然科學,一類是社會科學。

  “自然科學裏面大項的支出大都是材料費、設備費等‘硬支出’。比如生物技術領域,它很大的支出都是購買實驗用的材料和開展測試化驗工作等。所以,不難看出,自然科學類的研究是決不可能把60%的科研經費都用在會議和差旅上。自然科學類研究中的會議和差旅,主要就是課題組之間的學術交流、實地考察等,花費佔比一般很少。”解鑫説。

  “60%”“40%”的數據究竟從何而來

  近日,“六成科研經費流失”成為輿論關注熱點,那麼,“60%”“40%”這樣的數據又是從何而來的?

  記者通過在網上檢索,發現最早的來源是2011年8月31日一篇題為《科研經費催生多少富翁》的報道。文中提到,“中國科協的一次調查給出了更為直觀的數據: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這篇報道刊發後,當時引起較大反響,並被多家媒體轉載。雖然當時中國科協嚴正聲明這是“不實報道”,但此後數年,“40%”的説法卻依舊被不斷引用和提及。

  那麼,中國科協的“調查”究竟是怎麼回事?記者專門到中國科協進行了核實。

  中國科協創新戰略研究院院長羅暉告訴記者,該報道對這組數據的解讀嚴重失實。中國科協在2011年9月8日就對該不實報道做出過公開聲明予以澄清。

  羅暉説,按照有關規定,科研經費分為直接經費和間接經費。其中,直接經費是指直接用於科研項目的資金,包括設備、差旅、諮詢、勞務費等支出,間接經費是指間接用於科研項目的資金,比如建築物、設備的折舊和使用津貼及設備改造費用、管理費用以及例外費用等支出。

  中國科協2003年組織開展了第一次全國科技工作者狀況調查,並於2004年公開出版《全國科技工作者狀況調查報告》。報告在説明“直接用於科研項目的資金比例”部分,原文為:“調查結果顯示,從全國來説,資金用於項目本身的比例在40%左右。”報告中未有所謂“科研經費流失”的相關內容。

  “用於項目本身是指直接經費部分,不包括間接經費,更沒有所謂的‘科研經費流失’表述。上述報道沒有弄清楚科研經費的構成,將直接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均視為科研經費流失,並憑空得出‘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的結論。其後,一些媒體在缺乏調查的情況下轉載引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公眾對我國科研經費使用情況的認識。”

  羅暉説,從國際上看,直接用於科研項目的資金佔比40%左右,總體上符合科研經費的實際情況。特別是擁有高水準科研基礎設施的大學和科研機構,間接經費比例相對更高。當然,不同的項目特點不同,這一比例可能有一定變化,不可一概而論。某一個特定的比例,也難以成為衡量一個科研項目資金使用是否合理的標準。

  “近期的一些報道進一步引申,直接説60%用於出差開會,缺乏數據基礎和事實依據,根本在於對我國科研經費使用情況不很了解,這一點我們有必要向社會進行普及。”解鑫説。

  違規違法使用經費屬個案,應嚴肅處理,但不應以偏概全

  一篇5年前的失實報道直到如今還在持續發酵,這背後也反映出社會各界期待科研工作多出創新成果,十分關心經費的使用。那麼,有關部門如何加強經費監管?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後會如何處理?

  “加強經費監管目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覆蓋所有課題的財務驗收和審計工作,這也是所有項目結題時都要做的;另一種則是選擇項目進行抽查的巡視檢查和專項審計工作。”科技部科技經費監管中心副處長金小娟告訴記者。

  據她介紹,“十二五”以來,科技部對12492個結題課題進行了結題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在全國範圍內遴選了200多家會計師事務所承擔科研經費審計工作,實行結題項目財務審計和驗收100%覆蓋。

  有關單位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和處理。在強化科研項目課題承擔單位法人責任的同時,將財務驗收作為項目結題的關鍵環節,實行“一票否決”制。

  “巡視檢查工作重在發現問題,無論是小到百元的火車票,還是大到百萬元的設備費,財務專家們都會仔細核對。”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防止作假現象,巡視組的財務專家都是抽查當天才告知被檢查單位及具體抽查項目。

  “同時,我們還加強了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之間的聯繫,對部分問題線索進行‘重點核查’。”劉東金説,通過嚴格的監督檢查,對於違規使用科研經費的情況,會按照“零容忍”的原則嚴肅處理。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為存在違規違法使用經費的個案,就以偏概全、把全國的科技人員都拉黑了。”劉東金説。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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