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信用監管藍皮書首次發佈
- 發佈時間:2016-03-02 16:29:43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 (記者張茜、通訊員上官曉敏、鄒明)昨日,省工商局發佈《市場主體信用監管藍皮書》,首次以報告的形式分析了自2014年10月1日國務院實施《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以來的湖北市場主體信用監管情況。
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底,湖北信用公示系統已錄入450萬條各類市場主體資訊,實現了應錄盡錄,累計訪問量達8078萬餘人次,查詢量4852萬餘人次。企業年報率高於全國平均水準。
去年,工商部門共抽查企業年報公示資訊18140戶。其中,結果顯示“正常”的13990戶,“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150戶,“未按規定公示即時資訊”的410戶,“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繫”的3062戶,“不配合核查情節嚴重”的35戶,檢查期間已(擬)登出(含吊銷)、遷出等493戶。71戶抽查發現其他違法線索被立案調查。
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按時年報的企業將進入異常名錄,三年沒有從異常名錄移除的將進入“黑名單”。報告顯示,截至去年底,全省有103487戶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其中,未按時年報戶佔比高達93.74%。有238242戶個體工商戶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其中,未按時年報佔比98.42%。“企業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主要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繫。此外,部分名存實亡的國有、集體企業,應撤銷登記的企業,被拆遷的企業和正在清算登出中企業也未按期公示年度報告。”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少數企業對年檢改年報政策不熟悉,認為年報是企業自主行為,可報可不報,還有些企業工作人員疏忽大意,錯過了填報時間。
該負責人提醒,凡是列入失信企業名錄的,企業未來在工程招標、榮譽評選、銀行授信等方面都會受到限制。情節嚴重的,企業法人三年內不得再辦公司。下一步,省工商局將實現部門間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資訊互聯共用,紮實推動各部門聯合懲戒,實現協同監管,使失信企業真正感受到“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倒逼企業誠信守法經營,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