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債市全面向境外投資機構開放
- 發佈時間:2016-02-25 00:30:3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更進一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4日發佈公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依法註冊成立的各類金融機構,上述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面對客戶發行的投資産品,以及養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贈基金等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中長期機構投資者,均可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人民銀行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實施宏觀審慎管理。
與此同時,為維護債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人民銀行鼓勵境外中長期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此類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沒有額度限制。
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境外投資人的開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2010年,央行允許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港澳地區人民幣清算行、境外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參加行等三類機構,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2013年,允許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去年7月,央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境外央行、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市場有關事宜的通知》,將相關申請程式簡化為備案制,取消了對上述機構的額度限制,並將其投資範圍從現券擴展至債券回購、債券借貸、債券遠期、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交易。
“此次基本放開所有類型的境外機構的準入。”民生證券研究院固定收益研究負責人李奇霖表示,央行進一步簡化管理流程,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完成備案、開戶等手續後,即可成為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
招商銀行資産管理部劉東亮表示,此舉意味著投資債市的QFII等額度已經取消,一方面,可以擴大債券市場資金來源,有利於消化持續增長的債券供給,穩定牛市預期甚至進一步降低債市利率,有利於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另一方面,呼應人民幣加入SDR與國際化進程,便利海外資金投資人民幣資産,便利人民幣離岸在岸市場跨境迴圈,提升人民幣債券市場在國際市場中的地位,可謂“一箭雙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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