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紅包當心賭博陷阱——記者親歷的微信紅包賭局
- 發佈時間:2016-02-24 15:21:2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銀川2月24日電 題:搶紅包當心賭博陷阱——記者親歷的微信紅包賭局
新華社記者張亮
便捷的社交工具和移動支付方式在豐富人們生活的同時,也為違法犯罪提供了新的空間。記者日前對部分“微信紅包群”進行追蹤調查時發現,利用電子紅包分配的隨機性,不法分子將“電子紅包+微信群”組織成為一個網路賭場。
目前,多地警方陸續查獲微信紅包涉賭案件,個別案件涉案金額數以億元計。
搶紅包、人氣旺,微信群、新賭場
春節期間,發電子紅包成為一種新的拜年方式。然而一種“微信紅包接龍遊戲”的玩法在微信用戶中悄然流傳,一些參與者向記者透露,這其實是一個“賭場”。
記者在微網志、貼吧等網路社區搜索“微信紅包接龍”,出現了不少相關網貼。向一位發帖人通過微信轉賬繳納20元“押金”後,記者被拉進了一個“20元4包”的微信群。這個群有20人左右,記者進群時群裏的“接龍遊戲”正在火熱進行中,所有人一言不發,高峰時平均每20秒鐘就有一個紅包發出。
按此遊戲規則,由群主發一個分成4份總價20元的啟動紅包,群內成員來搶。搶到金額最小的成員是“輸家”,負責發下一個紅包,這個紅包仍需要分成4份,總價20元。以此類推,一直接龍下去。
遊戲開始前,群主會反覆在群內公示中獎規則。該規則以隨機配發的紅包金額為依據,搶到紅包金額為19.88元的,中頭獎,獎勵888元。搶到紅包金額為18.88元的,中二等獎,獎勵666元。紅包金額為1.11至9.99等“豹子”或“1.23”等“順子”,都有金額不等的獎勵。中獎者將中獎金額截圖發給群主,群主即根據以上規則兌獎。
記者問及獎池的獎勵資金從哪來的?群主説:“群主也參與搶紅包,但是我是‘免死’的,即搶到最小的紅包我不用負責發下一個,我搶來的紅包就是獎池,負責給中獎的人發獎勵。”
在一個“138元4包”的紅包群裏,記者看到群主即莊家每包要抽取18元的“辛苦費”,另外每包抽取20元進獎池,剩下100元包成紅包供群內成員搶。
玩家輸多贏少,莊家可獲暴利
和其他賭博方式一樣,“微信紅包接龍”的參與者都希望搶中大獎,但事與願違,輸多贏少是常態,只有莊家是最後的贏家。
在記者參與的一個“20元4包”微信群中,從晚上8點到12點,紅包幾乎一刻不停地發出。記者選取了8點到8點20分這一時間段對群內紅包進行統計,20分鐘內共發出58個紅包,群主由於“免死”每包必搶,搶到約300元。而這一段時間內只有一個玩家中了一個“順子”得到獎勵30元。這意味著短短20分鐘內群主凈賺270元。
“羊毛出在羊身上”,莊家賺錢,普通玩家只能賠錢。記者在紅包群裏參加了幾次接龍遊戲,短短幾分鐘就輸了上百元,而搶回來的紅包金額則寥寥無幾。
一位和記者在同一個紅包接龍群中的玩家告訴記者,這段時間手氣太差,一晚上幾個群加起來輸了1800元。當記者問有沒有贏過錢時,他回答“有時會贏回來一些,但總體上是輸多贏少。”
記者在一些群內看到,遇到接連輸錢的玩家,群主會以“手氣不好,加油”之類的話語進行“鼓勵”。而一位曾開過“紅包接龍群”當過莊家的人稱,無論哪種遊戲規則,玩家是不可能贏錢的,賺錢的只有群主莊家。
“我曾開過‘138元4包’的紅包群,據我統計群裏發100個包能有兩三個中獎的,獎池裏的錢越積越多,最終群散了獎池的錢都歸我。加上抽成,短短幾天我至少能賺四五千元。”這位群主説。
另據調查,一些紅包接龍群的群主也會“出老千”,大大增加了其獲利的概率。上述群主説,以“20元4包群主免死”這樣的規則來説,群主不會成為“輸家”,搶得越多賺得越多。這類群主一般會在手機上安裝“搶包外挂”,只要群內有紅包發出,外挂軟體自動搶紅包。
涉賭大案頻發,參與者即涉賭
記者梳理髮現,微信紅包接龍這種涉嫌賭博的搶紅包活動遍佈各地。從去年8月起,廣東、陜西、貴州、浙江等地公安部門相繼破獲一批利用微信紅包賭博案件,賭資動輒上千萬元。其中廣東揭陽警方破獲的紅包賭博案涉賭資金達1.2億元,涉賭人員2480人。
記者在多個紅包群裏觀察發現,網路虛擬平臺不受地域限制,一個群往往聚集著來自各地的參與者,賭博方式和賭資支付都極具隱蔽性,打擊這樣的賭博行為存在一定難度。
“網路尤其是新興社交媒體涉黃涉賭犯罪確實存在獲取線索難、證據固定難、辦案成本高等困難,這也助長了不法分子的僥倖心理。”寧夏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説。
警方提示,根據相關法律,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5000元以上、賭資累計5萬元以上、參賭人員20人以上,只要滿足這三個情形之一的情況,警方就可以立案。如果民眾被拉入涉嫌賭博紅包群內,請勿參與並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