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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嚴禁銷售機票加收服務費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 發佈時間:2016-02-24 08:30:58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規範銷售代理企業銷售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日前,民航局下發《關於國內航空旅客運輸銷售代理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嚴禁銷售代理企業向旅客額外加收客票價格以外的任何服務費。

  《通知》要求,航空運輸企業委託銷售代理企業銷售客票,要合理確定客運手續費基準定額,可適度浮動;銷售代理企業不得向旅客額外加收客票價格以外的任何服務費,不得通過惡意篡改航空運輸企業按規定公佈的客票價格及適用條件、捆綁銷售等違規手段,侵害消費者和航空運輸企業權益;對銷售代理企業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中國航空運輸協會要引導航空運輸企業和銷售代理企業完善客運手續費的支付辦法,維護各方正當權益,對銷售代理企業的違規行為進行嚴格查處。

  此外,《通知》還要求加強對國內航空運輸市場價格監管,嚴肅查處銷售機票加收服務費等違法行為,維護航空運輸市場價格和銷售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交通代理收費一直是亂象橫生。早在2014年,發改委就對部分民航、鐵路客票銷售代理代購企業趁春運客票緊張之機亂漲價、亂收費問題進行過公開曝光,當時曝光了包括北京長北鑫宇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北京軒業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等在內的5家企業。其中,北京長北鑫宇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擅自超過規定的政府指導價100-1800元,加價銷售機票320張,加價幅度為7.4%-312.5%,多收消費者價款達13.9萬元。

  最近兩年,各大航空公司大力加強直銷,從2014年6月國航降低代理費開始,國內四大航空公司先後拿機票手續費開刀,將國內機票代理費一路調低到零,機票代理商完全失去了這部分收入。

  專家指出,《通知》的下發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杜絕亂象,代理商要按照航空公司公佈的價格、退改簽條件執行,對消費者是有利的,而對代理商來説,少了額外的那些利潤,就是按章取酬。(錢瑜 石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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