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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取消“豪宅”徵稅標準

  • 發佈時間:2016-02-23 16:29:29  來源:湖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記者江萌、通訊員俞軍、張明星)調控樓市一記“大招”——房地産交易環節稅收優惠政策昨日生效。

  該市地稅局稅政三處處長虞詩龍介紹,優惠稅政有兩個最大變化:一是不再區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一套房、二套房均可按優惠稅率繳稅;二是享受優惠稅率以辦證申報納稅為時點,不再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取消豪宅劃型大戶型受益

  2005年,武漢市首次制定普通商品住房標準,其後幾經調整。去年7月27日起,武漢執行新一輪普通住房認定標準,小區容積率1.0以上,且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上述兩個條件有任一不符合,則為非普通住房(俗稱“豪宅”)。

  長期以來,針對豪宅一直徵收較高檔次的契稅和營業稅。新政前,購第一套是豪宅的,或購第二套房(無論是否豪宅)均需按3%繳納契稅。而新政後,是否為豪宅不再作為計稅依據,轉為以90平方米為界。90平方米以上的第一套、第二套稅率分別降為1.5%和2%。

  昨天前來辦證的市民楊先生是稅收新政的首批受益者。他購買的第一套住房位於漢口竹葉苑,面積219平方米。按新政,繳納的契稅為8463元,比老政策少了一半。

  此外,老政策中,辦證滿2年的非普通住房交易時,需按買賣差價繳納營業稅。而新政規定,辦證滿2年,無論是否普通住房均可免征營業稅。

  是否享受優惠稅率以辦證申報納稅為時點

  稅收新政22日執行,此前已簽訂購房合同,但尚未辦證的房屋怎麼辦?該市地稅局解釋,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了享受優惠稅率的時間,即以辦證申報納稅為時點。只要是2月22日(含)以後辦證申報的,均按新政辦理。

  此前,武漢一直執行的是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因此政策變化前買房但未辦證的市民這次也可享受到政策紅利。

  去年,武漢市銷售新建商品住房約22萬套,按交房辦證一般在一年後匡算,新的執行節點將惠及至少22萬戶。

  心理預期變化影響預計在半年後顯現

  江岸區地稅局駐市房管局辦稅窗口統計,由於是元宵節,昨日辦理房屋交易41筆,比平日還有減少,新政效果尚未顯現。

  房地産人士分析,去庫存已成為當前樓市政策總基調,但武漢樓市存量並不高,按現有速度,8個月可銷完,仍處於健康範圍。新政的最大亮點在於促進改善性住房消費,減輕交易成本,對樓市影響幾何仍待觀察。

  省社科院經濟所所長葉學平判斷,政策影響一般在半年後顯現。契稅和營業稅的降低,相對於房屋總價而言佔比不大,主要是對購房人心理預期起作用。

  武漢市個人房産交易新老稅政對照表

  稅種 項目 房型 老政策 新政策

  契稅第一套90平方米以下(含) 1%(稅率,下同) 1%90平方米-144平方米(含) 1.5

  1.5

  144平方米以上 3%

  第二套90平方米以下(含)

  3%1%

  90平方米以上 2%

  第三套及以上 不區分面積 3% 3%營業稅辦證不足兩年144平方米以下(含)

  5% 5%

  144平方米以上

  辦證兩年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含) 免征

  免征

  144平方米以上 差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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