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打臉" 揭蘋果拒協作存商業動機
- 發佈時間:2016-02-22 07:23:00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羅伯特
美國聯邦政府司法部19日遞交一份法律文件,指認蘋果公司出於“市場推廣戰略考慮”,不願意幫助解除一部智慧手機的開機密碼。
這份文件,以申請書形式,交付加利福尼亞州中部聯邦執法區法院,要求執行這家法院法官謝麗·皮姆3天前所作裁決,以迫使蘋果公司為特定手機提供特殊“解鎖”軟體。
【緣起恐襲涉案手機】
涉案蘋果手機由去年12月2日加州南部聖貝納迪諾恐怖襲擊案的槍手之一賽義德·法魯克持有,由他供職的聖貝納迪諾縣公共衛生部提供,設有開機密碼。法魯克和妻子射殺14人,最終遭警方擊斃。
法魯剋夫婦另外3部手機遭人為毀壞,無法為調查人員提供線索。
因為擔心10次輸錯開機密碼,會觸發一個安全防護程式,自動刪除僅存涉案手機內數據,聯邦調查局技術人員至今沒有打開這部手機。
蘋果拒絕“自願合作”,觸發作為聯邦調查局主管部門的司法部介入,訴諸司法程式,尋求法庭聽證。法官皮姆裁決次日,蘋果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發表聲明,聲稱那是政府方面一個“沒有先例的步驟”,會威脅所有蘋果手機用戶的資訊安全。
【擔憂合作“不良影響”】
作為司法部回應,執行裁決申請書以35頁篇幅列舉法律依據、與蘋果關聯事項、打開手機所涉技術細節、與蘋果商議過程及其內容等,包含3頁庫克聲明,作為“物證”。
申請書專列一個小標題,且是英文字數最多的小標題:“蘋果對潛在市場推廣方面的關切不能成為充分理由,在認定存在合理依據而(對手機)發出搜查令以後,可以置法庭下達的裁決於不顧。”
司法部推斷,蘋果之所以拒絕執行法庭裁決,“看似出於對自身業務模式和公眾品牌市場推廣戰略的關切”;具體而言,蘋果抵制協作的依據,“是多種因素的組合,包括與政府協作對它的聲譽和市場推廣戰略預期産生不良影響,對法庭裁決所含要求的定性有諸多偏差,對法庭裁決所依據的法律理解有誤”。
庫克在聲明中説,就聖貝納迪諾槍擊案,蘋果響應聯邦調查局請求,提供了所擁有的槍手手機數據,還授意工程師提供建議,包括技術選項。
就這一説法,司法部不僅確認,還以“注解”方式提供細節:蘋果和聯邦調查局技術人員商議,提供4項建議,包括讓涉案手機自動備份,把手機內數據載入蘋果雲存儲空間;獲取涉案手機先前所作備份的數據。只是,這些建議或者不可行,或者無法獲得手機內最接近案發時段的數據。
【雙方“輿論戰”升級】
司法部“打臉”蘋果,莫過於“肯定”這家加利福尼亞州矽谷企業先前合作:蘋果“一貫遵守法庭所作相當大數量的裁決”。
去年一場法庭聽證期間,一名助理聯邦檢察官同樣予以“肯定”,誇讚蘋果“確立了一項程式,定期接受所有這類(協作)請求,服從並處理這些請求。”依照當時發佈的數據,2008年至2015年,蘋果解除了至少70部手機的開機密碼。
一些分析師判斷,如果説那段時期與現在不同,或許是蘋果手機所用作業系統版本升級。
司法部回應以至辯駁蘋果公司,意味著雙方“輿論戰”升級。19日下午,蘋果方面異乎尋常指定一名高級主管,以不在報道中公開職務和姓名為條件,接受一些指定媒體的記者提問,堅稱不再協作的動因是“原則”、不是“商業”。
似乎有意為對方鋪設“下臺階”,司法部方面澄清,要求蘋果協助手機“解鎖”,並不尋求政府掌管相關軟體,企業“任何時候都可以保留對軟體的掌管”。
依照時間表,同一家法院定於3月22日就雙方這一爭議再次聽證。(徐勇)(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