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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系統性風險需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 發佈時間:2016-02-22 03:52:58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期,債務、網際網路金融、民間融資及非法集資有關的事件,讓金融風險又成為了業界關注的熱點。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我國仍面臨金融風險隱患增多的挑戰。如何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加強統籌協調,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值得深入探究。

  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是對原有金融管理體制的補充,主要針對系統性風險,著力平滑金融體系的順週期波動和跨市場風險傳染,目標是保障金融體系穩定性。原有的金融監管重點在微觀層面,主要關注單體金融機構的穩健程度。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的實踐證明,這種金融監管體制存在隱患,對單體金融機構進行風險管控,難以避免系統性風險的産生。個別機構的經營風險一旦暴露,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對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和穩健性造成衝擊。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司長李波日前撰文表示,在宏觀貨幣政策和微觀審慎監管之間,有一塊防範系統性風險的空白,亟需從宏觀和整體的角度來觀察和評估,防範系統性風險,彌補金融管理制度的不足,維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

  按照風險産生的根源,系統性風險可以分為時間軸的問題和空間軸的問題兩類:前者主要是指金融體系的順週期性;後者則主要指風險在不同部門之間的傳染性,相關聯的機構和市場間由於風險傳染會導致系統性破壞。

  李波表示,為應對系統性風險,宏觀審慎政策主要包括兩類工具:針對時間軸問題,主要通過對資本水準、杠桿率等提出動態的逆週期要求,以實現“以豐補歉”,平滑金融體系的順週期波動。針對空間軸問題,主要通過識別和提高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和資本要求、適當限制機構規模和業務範圍、降低杠桿率和風險敞口等,防範風險在不同機構和市場之間的傳染。

  社科院金融所副研究員鄭聯盛認為,為了有效應對系統性風險,強化宏觀審慎與微觀監管的融合,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是極其必要的,以建立一種金融穩定的新機制。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主要由3個方面組成:一是宏觀審慎分析,以識別系統性風險;二是宏觀審慎政策選擇,以應對所識別的系統性風險隱患;三是宏觀審慎工具的運用,以實現宏觀審慎政策目標。

  2015年底,中國人民銀行提出實施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MPA從七大方面對金融機構的行為進行多維度的引導,包括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産負債情況、流動性情況、定價行為、資産品質情況、跨境融資風險情況、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等。

  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日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些宏觀審慎管理措施,覆蓋了當前在維護金融穩定和防範金融風險方面的主要關切,但對未來的發展來説,應該還是不夠的。必要的資訊和統計數據尚不充足,而這些資訊和數據恰恰是開展宏觀審慎評估和制定宏觀審慎政策的基礎。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還要注意宏觀審慎政策與貨幣政策的相互配合。李波認為,宏觀審慎政策與貨幣政策,都可以進行逆週期調節,都具有宏觀管理的屬性,但兩者的著力點和側重點不同。貨幣政策主要針對整體經濟和總量問題,側重於經濟和物價水準的穩定;而宏觀審慎政策則直接和集中作用於金融體系本身,側重於維護金融穩定。兩者恰好可以相互補充和強化。

  對於怎樣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周小川還提出,要強調宏觀審慎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協同性,防止出現缺乏溝通、政策疊加或政策背離的情況,進而影響調控的效果。宏觀審慎政策也需要有效的執行機制,防止協調成本過高。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的創新和發展還有所滯後。新調控手段的補充沒有跟上,導致實施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有效性還不夠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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