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遊保證金收取首次規範:禁收現金 禁入私賬
- 發佈時間:2016-02-19 07: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2月18日訊 (記者 鄭彬)國家旅遊局近日出臺《關於規範出境遊保證金有關事宜的通知》,在充分了解各級旅遊主管部門意見及大型旅行社、商業銀行在規範出境遊保證金方面的做法,並多次與銀監會溝通的基礎上,首次規範出境遊保證金。
國家旅遊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通知要求,出境遊保證金一律應採取銀行參與的資金託管方式收取,不得以現金方式或現金轉賬方式直接收取保證金,不得將出境遊保證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員個人賬號。
通知還要求,各地旅遊管理部門要立即部署本地出境社、經營出境業務的旅行社分社及出境社設立的服務網點,開展對出境遊保證金收取情況的自查清理。據了解,旅行社收取出境旅遊押金的情況較為普遍,且旅遊押金在收取、管理、退還等環節均存在較多問題。諸如,個別旅行社存在將收取的出境遊保證金存儲在工作人員個人賬戶等不規範操作,遲延歸還甚至挪用、侵佔出境遊保證金的現象屢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