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官員為父母洗腳”越界了
- 發佈時間:2016-02-19 02:10:47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孝心可以被感染,但不可以被命令。這是作為公益廣告的“給媽媽洗腳”和作為“作業”的“給父母洗腳”,其性質的根本不同。
春節放假前夕,湖北省長陽縣火燒坪鄉黨委政府給22名機關幹部和鄉中心學校的300名學生佈置了一份特殊的“寒假作業”:每人親手為自己的父母洗腳,而且要求拍照上交。火燒坪鄉黨委書記李德兵表示,下一步,將把此項活動延伸到鄉直單位、村組幹部中。
給學生留類似的“洗腳”作業,並不罕見,當年央視那個“給媽媽洗腳”的公益廣告,讓很多人記憶猶新、心中尚暖。但現在上升到一地方黨委政府對機關幹部的要求,就顯得不倫不類。而其中暴露出的“行政干預”思維,也值得反思。
我們以最好的善意去揣測該鄉黨委政府,無非是想通過這項“作業”來弘揚孝道。目的沒有錯,但錯在濫用權力干涉道德領域的“私事”。
暫且不説,給父母洗一次腳、拍張照片,並不一定就代表真正有孝心;這種行為,完全是個人自由,無論是機關幹部還是學生,都擁有不洗的權利,而沒有必洗的義務。如果強制加裝權力干預,就會讓孝行變味;而如果帶著“任務思維”去執行,就徒增功利和作秀色彩。如果,給父母洗腳被當成正當的,保不住有地方會下命令讓二十四孝重演一遍。
無論是佈置作業的鄉黨委政府,還是做作業的機關幹部,都應該走出這種管制和命令思維。誤用權力荒唐,誤用了權力卻渾然不知還自覺理所當然更荒誕。多一些權利意識,少一些權力意識,正是很多官員,尤其是一些基層幹部所缺乏的。
孝心可以被感染,但不可以被命令,這是作為公益廣告的“給媽媽洗腳”和作為“作業”的“給父母洗腳”,其性質的根本不同。權力之手應該慎重干涉道德私域,而且如果道德私事與公務之間沒有直接關係,就更不應該越界插手。這也是鄉黨委政府“要求官員為父母洗腳”的最大謬誤。
當然,反對“要求官員為父母洗腳”,並不是説提倡為父母洗腳本身有什麼問題。只是,在方式上,一定要把握得當,什麼是政府該管的、能管的,什麼是不該管的、不能管的,這是權力部門最起碼應該明晰的常識。
□與歸(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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