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6年政府採購計劃編報和資訊統計工作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2-18 14:30:42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為做好2016年政府採購計劃編報和資訊統計工作,現將財政部印發的《關於做好2016年中央預算單位政府採購計劃和執行情況及資訊統計編報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240號,見附件1)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結合我部實際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編報政府採購計劃和執行情況
各單位應通過政府採購計劃管理系統編制政府採購計劃和執行情況,並採用實時填報的方式報送我部。為加快預算執行,各單位應依據預算“二上數”在年初編制並報送本年度採購計劃,上報時間最遲不晚于2016年6月底,我部于每月月底進行匯總並報送財政部。部門預算下達後應及時執行採購計劃,採購活動完成後將採購執行情況實時報送我部,我部于每月底匯總並報送財政部。
二、關於進口産品審核和申請變更政府採購方式
需要辦理變更採購方式和採購進口産品審核事項的,應在編制政府採購計劃時一併提出申請,並將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于2016年6月底前報送我部。申請變更政府採購方式審核的相關要求,按照《中央預算單位變更政府採購方式審批管理辦法》(財庫〔2015〕36號,見附件2)和《關於中央預算單位申請單一來源採購方式審核前公示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庫〔2015〕8號,見附件3)執行;申請進口産品審核的相關要求,按照《政府採購進口産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執行。
三、關於採購合同備案制度
為加強政府採購合同管理,各單位應在簽訂採購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採購計劃管理系統填報執行情況,並上報合同副本掃描件。
四、關於批量採購
按照《關於中央預算單位實施批量集中採購工作的通知》(財辦庫〔2013〕334號)和《財政部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單位批量集中採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4〕120號,見附件4)的相關要求,臺式電腦、印表機、攜帶型電腦按月編報批量採購計劃,各單位於當月5日前將下月計劃報送我部;影印機、複印紙、空調機按季度編報批量採購計劃,各單位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5日前將下一季度計劃報送我部。
五、關於政府採購年報
各單位應于2017年1月5日前通過政府採購計劃管理系統向我部報送2016年年度報表,以及2016年政府採購工作總結(紙質版)。
六、其他事項
各單位在編報過程中如遇編制、統計口徑等問題,請及時與我部規劃財務司投資處和機關服務局政府採購處聯繫。如遇系統軟體操作問題,請及時與北京中軟國際資訊技術有限公司聯繫。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
王圻(010)66556128;楊凱紅(010)66556124
環境保護部機關服務中心
韓琳(010)66556794
北京中軟國際資訊技術有限公司
(010)82862014、88482388,4008101996
附件:1.財政部關於做好2016年中央預算單位政府採購計劃和執行情況及資訊統計編報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240號)
2.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單位變更政府採購方式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15〕36號)
3.關於中央預算單位申請單一來源採購方式審核前公示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庫〔2015〕8號)
4.財政部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單位批量集中採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4〕120號)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