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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問題仲介被通報批評

  • 發佈時間:2016-02-16 17:29:37  來源:鄭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公佈了對全市房地産經紀機構經紀業務的檢查結果,12家仲介機構存在的問題較多,受到通報批評。鄭州晚報記者 胡審兵

  仲介機構存在6方面問題

  據介紹,本次檢查時間為去年9月底至11月中旬,共檢查已備案房地産經紀機構430余家、未備案機構380余家。

  從本次檢查情況來看,我市絕大部分房地産仲介及其分支機構都能夠依法開展房地産經紀業務。但從市場整體來看,仍存在以下6方面問題:一是部分房地産經紀機構取得營業執照後未備案即開展經紀業務;二是少數房地産經紀機構存在涉嫌違規開展經紀業務的行為;三是一些地産經紀機構違規使用存量房網上交易資訊系統,擾亂存量房網上交易秩序;四是部分房地産經紀機構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文本條款不公平,簽約行為不規範;五是個別房地産經紀機構對分支機構的管理不到位,大多數分支機構未進行備案;六是部分房地産經紀機構經營現場資訊公示內容不完善,其中無證件公示、無業務流程公示、無從業人員資訊公示、公示內容與實際不相符等情況較為突出。

  12家仲介被通報批評

  市房管相關負責人介紹,鄭州伯樂房地産行銷策劃有限公司、鄭州聯家房地産行銷策劃有限公司等12家房地産經紀機構,存在問題較多,予以通報批評。

  針對未備案的經紀機構,檢查組責令限期整改,督促其儘快按要求申請備案;針對個別違規開展業務的經紀機構,移交市房地産監察支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針對違規使用存量房網上交易資訊系統的,暫停其網上交易業務,責令15日內整改存在問題,整改完畢經過復查後合格再開通網上交易業務;針對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條款不公平、簽約不規範的房地産經紀機構,明確要求其在15日內修改合同條款、規範簽約行為;針對存在現場公示資訊不完善問題的房地産經紀機構,責令其限期完善公示資訊。同時,將存在以上問題的房地産經紀機構的違規行為記入不良信用檔案,並抄送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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