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滯留醫院,戳中誰的痛處?
- 發佈時間:2016-02-05 02:11:02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議論風生
如此無端消耗醫療資源,意味著一些更需要救治的患者,可能被剝奪了就診機會。
據報道,在長達兩年零七個月的日子裏,楊貴軒一直守在躺在醫院病床上的“植物人”兒子的旁邊。即使醫院多次告知楊貴軒,其子已不需要住院,他仍舊和兒子“滯留”在醫院。為了讓他們撤離醫院,佛山市中醫院打了兩場官司,當地法院下達了“撤離令”。
應該説,這一對父子確實有一些值得同情的地方:兒子因打架成了“植物人”,加害方尚未提供賠償,父親又沒有足夠的經濟來源。在佛山,離開醫院後,這爺倆恐怕也無棲身之地。然而,這樣的結局,卻沒有理由讓醫院承擔後果。更何況這家醫院病患很多,如此無端消耗醫療資源,意味著一些更需要救治的患者,可能被剝奪就診機會。
這是一個令人痛楚的選擇,無論怎樣,都有被傷害的一方。可這樣的傷痛是如何造成的呢?
首先,我們缺乏基本的救濟體系。儘管這對父子自身存在很多不足,但他們畢竟是受害者。在賠償未到位前,卻沒有一個組織能給他們提供一點幫助;在他們的生活陷入困頓,難以為繼的時候,也沒有相應的托底制度,為他們帶來基本的生活支援。從某種意義上説,正是因為某些救助政策的缺失,才導致這位父親顯露出“光腳不怕穿鞋”的蠻橫。
其次,我們缺乏應有的病患分流體系。“植物人”在穩定期確實不需要醫療干預,但對護理的需求依然較高。在一個分級診療完善的國家,這樣的病患會選擇讓其進入最基層的醫療機構,為其提供基本的醫護管理,或者護理指導。雖然這樣也有花費,但相對在綜合醫院佔床,不僅費用會低廉很多,也不會佔據太多公共醫療資源。
此外,醫院自身的利益受到危害後,也缺乏制度上的幫扶。在有的發達國家,患者在入院治療期間都不用結算費用,帳單都是在患者出院後寄到家裏。如果患者不能按時支付,不但信用記錄馬上會被抹黑,還會對其之後的就診,帶來極大麻煩。而我們對於拖欠醫療費用,卻缺乏追責體系,這無疑助長了此類事情的發生。
面對法院下達的“撤離令”,病患的父親宣稱可能離院而去。這其實又是給現實的制度提了一個問題:父親若真離開了,那這個“植物人”該怎麼辦?難道要在這家醫院繼續滯留下去?面對一個根本不可能再承擔任何費用的病人,除了醫院獨自承受損失,真的就沒有別的解決之道嗎?
□鄭山海(醫生)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