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司爭金庸小説獨家改編權 對簿公堂
- 發佈時間:2016-02-04 10:10:0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五家手機遊戲公司因金庸名著的獨家改編權之爭而對簿公堂。近日,楊浦區法院法官通過對遊戲與小説的人物、武功名稱、故事情節等要素的細緻對比,認定平傑公司侵犯達興公司的遊戲改編權,依法判決其賠償50萬元,並在官網首頁連續72小時刊登聲明,消除負面影響。
怨由何來:4份期限為3年的改編授權合同
2013年,達興公司就《射雕英雄傳》《神雕俠侶》《倚天屠龍記》《笑傲江湖》 四部作品,與金庸分別簽訂《移動終端遊戲軟體改編授權合同》,並支付版權費共計800萬元。隨後,達興公司根據《神雕俠侶》《射雕英雄傳》的小説內容,改編完成了同名手機遊戲,並進行公測。
2014年5月,達興公司發現平傑公司自行開發了一款名為“六大門派”的手機遊戲。達興公司認為,平傑公司在未經合法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以金庸的四部名著為藍本,大量使用作品中的獨創性表現形式。博瑞公司、愛九遊公司、遊龍公司參與“六大門派”手機遊戲的實際運營,並從中獲利。因此,達興公司以侵害作品改編權、虛假宣傳、違反誠實信用的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四家公司告上法庭。
平傑公司辯稱“六大門派”是公司獨立創作完成的遊戲,人物名稱雖與金庸小説裏的人物部分一致,但均脫離了情節,沒有實際意義。遊戲中有些門派、人物是歷史上存在的,亦非金庸獨創。
定紛止爭:
達興憑“獨家改編權”獲賠50萬
審理中,最大挑戰是“如何從整體上把握遊戲的侵權事實和侵權程度。”承辦法官細緻比對遊戲中的人物、故事情節發展等與金庸小説是否構成實質性近似。從人物角度來看,“六大門派”有令狐衝、岳不群、寧中則等,與《笑傲江湖》中的人物名字完全相同。從故事情節來看,涉案遊戲與《笑傲江湖》前七章情節發展基本相同。從細節設計來看,遊戲中再現了《笑傲江湖》中諸多經典橋段。
承辦法官指出,根據現有證據,涉案遊戲顯然構成對《笑傲江湖》前七章的改編。不過,遊戲中並未出現其他三部小説的相似故事情節,故不構成對其他三部小説獨家改編權的侵犯。
在遊戲廣告宣傳方面,平傑公司運用《笑傲江湖》《倚天屠龍記》《射雕英雄傳》《神雕俠侶》中的諸多元素。許多原著愛好者成為“六大門派”遊戲的玩家,對達興公司開發運營相關遊戲産生不利影響,構成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
至於博瑞公司、愛九遊公司和遊龍公司,均屬於網路服務提供者,從形式上已經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不能認定三家遊戲公司主觀上有共同侵權行為的故意。(涉案公司均為化名)(記者 陳瓊珂 通訊員 張靜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