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廣告禁令,摁不下“學區房神話”
- 發佈時間:2016-02-03 15:25:4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南寧2月3日電題:“最嚴”廣告禁令,摁不下“學區房神話”
新華社記者孫志平、徐海濤
繼“史上最嚴”《廣告法》之後,2月起實施的《房地産廣告發佈規定》再度就房地産廣告作出嚴格規範。
按照新規要求:房地産廣告必須真實、合法,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隨著新規實施,“買房進名校”等充滿誘惑的宣傳標語是否應聲而止?禁令之下的學區房市場熱度幾何?
“學區標簽”,依然很火
“名校進駐”“優質學區”……近年來,類似的主打著學區房標語的樓盤在各地屢見不鮮,不少開發商熱炒相關概念,高價學區房神話頻現。
作為房企的宣傳口號之一,學區房主要分為兩種:一是開發商投資共建或自建的學校,業主購房後其子女可以享有優先就讀權;二是政府部門在每學年根據片區入學生源情況而劃分出來的招生服務地段,在該範圍內的學生可以就近入學。
但記者近日在南寧市走訪發現,雖然相關禁令業已出臺,但學區房仍是不少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的“熱門標簽”。一些新建樓盤依然直接打出“名校學區”等大幅宣傳標語,宣稱業主可享受從幼兒園到小學再到中學一條龍服務。
在青秀區雲景路的一個樓盤,記者看到,樓盤外的廣告上標明項目屬“名校學區公寓”,並列出了新二中、新民中學、雲景路小學等學校。據銷售人員介紹,該項目主打小戶型,每平方米均價達9800元,樓盤銷售情況不錯。
二手學區房同樣價高熱銷。記者在恒創地産的一家客服網點了解到,近兩年來該網點的二手學區房房源銷售火熱,30平方米左右的學區房基本售罄,剩餘熱銷的50平方米左右房源,均價高達1.3萬元/平方米,超出周圍新樓盤數千元。
多位籌資準備換購新房的家長表示,最終確定下來的房子也多是因為看中了開發商所宣傳的教育配套。
“學區”風險,步步來襲
但是,在學區房走俏升溫的同時,花重金買房的業主面臨著“美好承諾難以兌現”的風險:有的買了房卻進不了預想的學校,有的則難見配套學校蹤影,由此引發的購房糾紛不斷。
“學區房一直以來都是房地産企業或仲介進行宣傳的一個‘噱頭’,判斷消費者購買的房子是不是學區房,不能只看房地産廣告或者仲介宣傳,還要看教育部門的學段劃分。”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處處長何春雷説。
業內人士介紹,一些開發商宣傳的“學區房”雖臨近名校,但這並不代表其小區就一定歸屬於該學校的招生服務地段。2015年6月,南寧市興寧區明秀路江宇世紀城小區就出現類似問題,家長原以為子女可就近就讀明秀東路小學,但後續依照教育部門劃片,小區屬虎邱小學片區,導致矛盾糾紛。
與此同時,教育部門的學區劃分範圍並非固定不變,其每年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記者查詢南寧市教育局公佈的2015年市區小學招生服務地段發現,一些房地産項目的學區劃分情況較之於2014都有所調整。
記者走訪發現,部分房地産項目在前期宣傳時稱規劃有教育配套,但在樓盤交付後,配套學校卻未能如期完成,使得原有的學區房“縮水”。“依照相關規定,住宅項目規劃人口7000人以上的必須配套小學,12000人以上的要配套中學,但買了房子後,此前宣傳提及的小區配套學校也沒見到。”家住南寧市青秀區鳳嶺青環路的吳先生説。
緩解難題:功夫在“禁令”外
專家表示,隨著房地産廣告新規等政策的出臺,未來利用“學區房”概念進行炒作,欺騙、誤導消費者的現象將得到遏制。但重要的是,要依照規定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監管力度。
何春雷等受訪人士表示,新規的出臺和落實為消費者維權增加了行政投訴途徑,並對進一步規範房地産市場起到積極作用,通過將相關問題納入日常監管,可達到事先防範的效果。
在購房方面,專家建議,消費者在面對房企或仲介公司的銷售宣傳時,應事先向當地教育部門了解清楚有關招生政策及學區劃分情況,對購買的房屋是否是真正的學區房做到心中有底。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也要與開發商確認相關學位情況,必要時在購房合同裏詳細註明。
專家同時指出,一紙廣告禁令的作用在於遏制虛假炒作,寄望以此給學區房降溫並不現實。從根本上,學區房價漲熱銷現象折射的是購房者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因此,要加大教育資源投入,完善區域教育能力建設,科學合理、公開透明地進行招生地段劃分,並通過教師輪崗交流、名校共建等方式,縮小不同學校間的教育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