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6年第二批申請一級註冊建築師初始註冊審查意見的公示
- 發佈時間:2016-02-01 14:31:12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經審核,張玲等41人符合一級註冊建築師初始註冊條件(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為2016年2月26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示名單上的人員情況持有異議,均可在公示期間向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秘書處進行舉報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甘家口21號樓二層,郵編:100037,聯繫電話:010-68313531)。舉報及反映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或簽署真實姓名並留下聯繫地址、郵編和電話。
附件:張玲等41名符合一級註冊建築師初始註冊條件人員
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秘書處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