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今起取消
- 發佈時間:2016-02-01 08:29:39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岳付玉 通訊員 曲明)從今年2月1日起,本市再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取消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和高中會考費等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此次取消和調整的收費項目累計為全市社會減負2.1億元。這是昨天市財政局官網公開的《關於取消和調整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傳遞的資訊。
此次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公安部門執收的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線行政事業性收費;人力社保部門執收的勞動能力鑒定收費;教育部門和人力社保部門執收的招生錄取費;教育部門執收的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費(高中會考費)、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申請費及論文答辯費、高中擇校生收費;市容園林部門執收的樹木賠償和補償費。調整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共2項:一是財政部門執收的票證工本費,除醫療票據外的其他財政票證收費全部取消。二是國土房管部門執收的房屋轉讓手續費,由經營服務性收費轉為行政事業性收費。
《通知》規定,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申請費、論文答辯費收費項目,對2013年及以前年度入學尚未畢業的研究生仍按原收費政策執行。取消和調整的勞動能力鑒定費、招生錄取費、高中會考費、除醫療票據外的票證工本費等4項收費項目,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通過年度預算安排予以保障。
《通知》要求,各執收單位及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調整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徵收管理工作,對公佈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費。各級財政、價格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收費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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