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發現391宗礦業權有損害國有資源資産和生態環境等問題
- 發佈時間:2016-01-28 20:00:3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董峻)審計署28日發佈了關於1724宗礦業權的審計結果。審計發現,有391宗礦業權在審批、出(轉)讓和開發管理中,存在違法違規損害國有資源資産和生態環境等問題。
2015年,審計署對遼寧、山東、四川、甘肅、青海和新疆的煤炭、有色金屬等礦業權及礦産資源相關資金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抽查了6省區29970宗有效探礦權、採礦權中的1724宗,以及這些地區2013年至2014年礦業權價款和使用費等礦産資源資金收支情況。
這次審計查出88宗礦業權審批和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違規審批出讓問題,92宗違規轉讓或收購礦業權、造成國有權益損失或相關企業個人獲取不正當利益問題,104宗違規利用勘查資料獲取或開發礦業權、造成國有權益損失或相關企業個人獲取不正當利益問題,以及107宗資源資産保護責任不落實、存在生態環境安全隱患問題。
審計署資源環境審計司負責人表示,審計署2013至2015年連續3年組織開展了這項審計,重點關注礦産資源基本情況、礦業權管理情況,以及探礦權採礦權價款、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礦産資源補償費、資源稅等資金的收入徵管情況和使用情況。
據這位負責人分析,從累計審計20個省區的情況看,這些省區的問題有共同特點:主要集中在2004年至2010年,這和這一時期礦産品及礦業權市場持續上行有關;問題主要集中在礦業權審批出讓、轉讓收購環節;主要原因集中在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不完善、礦業權退出機制未建立、國家出資探明礦産地相關權益維護不力等制度方面。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審計發現的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已經或正在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下一步,審計署將繼續跟蹤整改情況,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待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後再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