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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運營商頂風“暴力行銷” 捆綁産品排他爭搶校園市場

  • 發佈時間:2016-01-27 09:15:4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從河北省工商局獲悉,三大電信運營商的河北分公司採取贈予學校領導、班主任、聯繫人老師話費的方式,向學生強行推銷“校訊通”、“家校通”、“翼校通”等電信産品,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此前,工信部針對校園電信“暴力行銷”多次嚴查,但由於校園市場在電信行業舉足輕重,此類現象總是屢禁不止。

  再碰反不正當競爭法

  據悉,“校訊通”、“家校通”、“翼校通”等是三大電信運營商針對教育系統開發的電信增值業務,曾普遍用於家長和老師、學校之間的溝通,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此業務推廣過程中,電信運營商採用與教育部門或與教育部門下屬公司合作的方式,支付所謂的渠道費用,以合法的外衣非法獲得與學校排他性合作的機會。

  河北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電信運營商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與基本教育功能、學校教育管理職能相捆綁,設定技術壁壘,變相強制學生、家長使用相關電信業務,為了保障固有利益,排斥使用更有效的新技術,如微信,強制學生、家長等客戶使用其提供的不必要技術服務,在某種程度上來説,“校訊通”已成為運營商、學校的謀利工具。

  北京商報記者聯繫到三大運營商的相關負責人了解此事,中國移動相關負責人表示,河北工商局通報屬實,河北移動的確存在個別違規推廣現象,河北公司會認真自查自糾,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制度處罰違規行銷商和人員。中國聯通也表示已經責成河北分公司核查,中國電信則表示此事還在了解中。

  排他現象屢禁不止

  據了解,對於電信企業在校園裏進行排他性銷售的現象,監管部門早已出臺相關規定予以禁止。2011年,工信部就頒布了《關於規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校園電信業務市場經營行為的意見》,要求運營商不得與學校簽訂排他性協議(含口頭協議),不得簽訂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獨家進入校園提供電信服務的合同。

  去年9月,工信部再次規範電信運營商的校園競爭,要求運營商對校園市場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信部同時也表示將適時組織力量在重點地區進行抽查。工信部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和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建立健全責任落實、監督巡查等機制,加強問責,查處違規行為。

  然而,各地仍然不斷有校園電信“暴力行銷”的消息傳出。有的學校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行動電話用戶身份識別卡(SIM、UIM卡等)、業務宣傳資料等;有的學校則是直接強制學生購買某一電信運營商的手機和手機卡。

  通信産業專家項立剛表示,排他性協議等手段是不正當的,各家掐架、拆臺的現象不僅對運營商自己的形象不好,也會對整個産業生態造成損害,並且形成巨大的成本浪費。

  校園市場兵家必爭

  項立剛指出,校園電信壟斷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主要是因為校園市場在整個通信行業中佔據相當的市場地位,且利潤可觀,在目前通信市場大環境日漸飽和的背景下,三大運營商為了業績會更加重視這塊大蛋糕。

  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在校大學生總數為4081.1萬,全國手機用戶數為13.06億, 大學生用戶比例大約為3.1%,再加上小學和中學用戶,這個比例則會更高。

  通信世界週刊總編劉啟誠也表示,剛入學的新生是電信運營商新增用戶的重點發展對象,而當他們畢業進入社會還會對電信服務進行二次選擇,因此學生是最有潛力的電信用戶群。

  數據顯示,去年上半年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的盈利水準均有所下降,而中國聯通更是在一年時間內流失用戶超1200萬。“雖然各家運營商都採取各種手段進行競爭,但目前校園市場的主要佔據者還是中國移動。”項立剛説。

  據悉,中國移動是三大運營商中最早進軍校園市場的,于2002年3月推出的“動感地帶”主要就是針對校園市場。有內部人士透露,中國移動在校園市場的考核是新增用戶覆蓋率90%甚至是95%,也就是説,校園市場每新增100個用戶,必須有90個或者95個是中國移動用戶。

  項立剛分析認為,想要全面制止校園通信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目前僅靠地方通信管理部門的監管是不夠的:一來工作強度大;二來懲罰力度不夠。這方面的管理細則還不是特別細緻和明確,面對複雜環境和競爭態勢,可能還會産生更多的問題。(錢瑜 石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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