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行政監管是有效解決證券機構經營“煩惱”重要舉措
- 發佈時間:2016-01-25 07:4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加強行政監管是有效解決證券機構經營“煩惱”的重要舉措。與行政監管相比,證券經營機構的自律自查行為也同樣重要。用好監管與自律“兩隻手”,方能敦促其履行應盡職責
證券經營機構是我國資本市場重要參與主體之一,其合規誠信經營關乎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及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根本利益。而要想實現合規誠信經營,監管與自律必須協調發力。
如今,證券經營機構服務覆蓋面逐年拓寬,規模不斷壯大,基礎功能日益完善,整體實力穩步提高。但資産與規模的增長,也伴隨著風險和問題的“煩惱”。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在2016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坦言,目前有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過於倚重搞資金融入融出、賺取利差等資金仲介類業務,“以錢炒錢”,偏離了服務實體經濟的宗旨;創新業務和産品追求高杠桿,加劇了市場波動;熱衷於擴張通道類業務,偏離了現代資産管理方向。
加強行政監管是有效解決證券機構經營“煩惱”的重要舉措。
首先,應合理規範杠桿融資。建立證券經營機構融資融券業務逆週期調節機制,以宏觀審慎的態度管理機構兩融業務,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也應對標的證券範圍、保證金比例等指標實行動態調整,均衡兩融規模;由於場外配資的高杠桿極度放大了股市投資風險,理應提高對場外配資業務的清理整頓力度,對部分股民熱衷於購買杠桿比例過高的股票融資類結構化産品進行合理限制。
其次,要細化程式化交易管理。面對目前存在的程式化交易中的突出問題,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應完善對客戶程式化交易系統的接入管理,提高核查力度。證券機構應告知客戶不允許利用接入系統為其他投資者服務,客戶使用的程式必須與經過證券機構風險評估、檢驗測試的程式一致;不斷提高證券經營機構在資産管理和自營業務中程式化交易的監管要求,維護資本市場的公平、公開、公正。
與行政監管相比,證券經營機構的自律自查行為同樣重要。唯有行政監管與自律自查相協調,用好監管與自律“兩隻手”,方能敦促其履行應盡職責。
樹立主動風險防控的理念,切實防範風險外溢。流動性風險是證券經營機構最危險的風險之一,證券經營機構應健全風險管理體系,提前準備好極端情形下的壓力測試,佈局好應急預案,不得從事與風控能力、業務增長不匹配的活動,防範兌付的風險高企,在穩健經營層面多下功夫。
古往今來,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證券經營機構應以誠信為本。為此,要嚴守承銷保薦把關責任,依法合規經營;嚴禁有關機構和從業人員發佈不專業、極具煽動性、不利於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的言論,防止誤導市場輿論;各家證券機構應強化內部管理,提升員工合法合規教育力度,讓守法、勤勉、盡責成為每一位員工的核心職業理念。(原文來源:經濟日報作者:溫濟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