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1日訊(記者向婷)今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根據內地與香港、澳門簽署的《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十,內地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對港澳地區進一步開放。
他表示,允許符合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條件的港資、澳資金融機構分別按照內地有關規定在上海市、廣東省、深圳市各設立1家兩地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港資、澳資合併持股比例最高達51%,內地股東不限于證券公司。另外,在內地批准的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試的若干改革試驗區內,允許港資、澳資證券公司在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達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