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作加快構建農業信貸擔保體系
- 發佈時間:2016-01-23 07:31:51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高飛
去年7月,財政部、農業部、銀監會研究制定了《關於財政支援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指導意見》。《意見》對農業信貸擔保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2016年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要建成並正式開始運營”。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各級農業部門、財政部門、金融機構要加強合作,儘快把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起來。
眾所週知,廣大農村地區長期存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如何破解這一難題始終是農業、金融等部門面對的重要課題之一。當前,我國涉農信貸規模總體充裕,中央已經對涉農金融機構注入了大量流動性,不僅大大緩解資金缺乏問題,而且隨著央行的多次降息,也進一步降低了融資成本。但是三農領域在流動性並不緊張的情況下仍然出現貸款難,究其主要原因還是農村地區缺乏信用及抵、質押品,導致銀行很難直接建立信用關係。要打破這一困局就需要引入第三方機構,建立融資擔保機構來提供資訊服務,從而構建銀行、擔保、企業相互支撐的新型關係,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三農。
對此,中央決定財政支援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以建立健全省級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為重點,逐步建成覆蓋糧食主産區及主要農業大縣的農業信貸擔保網路,推動形成覆蓋全國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為農業生産經營主體尤其是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提供信貸擔保服務。這一決定有利於放大財政支農的政策效應,提高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
事實上,近年來地方各級政府已經出資設立了一批控股或參股的融資擔保機構,主動承擔了大量的擔保業務,發揮了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是,從目前各省擔保機構籌備的實際情況來看,離信貸擔保機構的獨立運營還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現為:一些地方對融資擔保工作重視不足,支援不夠,甚至一些還是空白;一些融資擔保機構資本實力不夠強,收費過高,經營不規範;一些銀行工作不主動,銀擔合作有待完善;再擔保體系尚待健全等等。筆者認為,必須多措並舉加快構建農業信貸擔保體系。
首先,必鬚髮揮信貸擔保機構的政府支援作用。由於擔保行業風險高、收益低,完全靠市場的力量很難充分發揮作用。因此,必須積極發揮政府的支援作用,降低或取消對政府控股農業信貸機構過高的盈利要求,並按一定比例分擔損失,鼓勵擴大業務規模,降低擔保收費。同時,加快完善再擔保體系,繼續堅持政府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加快設立服務轄內的再擔保機構。鼓勵設立風險補償專項基金或擔保基金,對農業融資擔保損失進行補償。
其次,融資擔保企業要提升自身服務水準。針對當前存在的經營方式比較粗放、風險內控較為薄弱、人才不足、業務、産品和服務創新不足等問題,擔保機構應堅守主業,深耕細作,通過不斷創新,優化産品服務,提升自身服務水準,同時嚴格保證金管理及規範收費,嚴格貸款流向管理,不佔用客戶貸款。
第三,銀行要積極作為,做好服務文章。銀行應切實降低三農融資成本,進一步完善銀擔合作機制,通過傾斜性的政策,充分調動銀行參與銀擔合作的積極性;不斷豐富金融産品和服務,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等新技術、新工具,創新網路金融服務模式,提高金融服務品質。同時,在監管上採取更有力的措施,嚴守風險底線。
此外,應該落實好對融資擔保的監管責任,促進擔保機構依法合規經營,充分運用資訊化手段,提高監管效率。總之,只有政府、銀行與擔保機構多方合作,積極探索,才能産生協同效應,加快破解農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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