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便宜買“蘋果”被判罰金六千元
- 發佈時間:2016-01-22 04:32:2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明知手機來路不明,仍貪圖便宜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予以購買,結果撿了“芝麻”丟了“西瓜”。1月14日,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被告人王和生一審被判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現年37歲的王和生係安陽縣西部人,經營一手機維修店。2015年8月25日晚間,其在店內維修手機過程中,李軍(已判刑)匆匆進店稱低價銷售“蘋果6Plus”手機。兩人經過一番簡單的討價還價,王和生在明知不正常的情況下,仍以2000元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予以購買。後經公安機關刑事偵查,該手機係當晚李軍詐騙所得。經價格認定中心鑒定,該手機價值5969元。現已將手機發還被害人。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和生明知他人犯罪所得贓物而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鋻於其案發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黃憲偉王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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