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中央財政將繼續獎補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
- 發佈時間:2016-01-20 20:43:2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記者申鋮、韓潔)為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車應用環境,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五部門20日聯合公開發佈通知稱,2016-2020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資金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給予獎補。
根據此次印發的《關於“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中央財政將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較為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的省(區、市)政府進行綜合獎補。通知明確,獎補資金應當專門用於支援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充換電服務網路運營監控系統建設等相關領域。地方應充分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調動包括政府機關、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企業、物業服務等在內的相關各方積極性,對率先開展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解決充電難題的單位給予適當獎補,並優先用於支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確定的相關重點任務。
在獎補標準方面,將主要根據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確定,推廣量越大,獎補資金獲得的越多。以大氣污染治理重點省市為例,2016年的獎補門檻為3萬輛,獎補標準為9000萬元;超出門檻之後,每增加2500輛,增加獎補資金750萬元;獎補資金最高封頂1.2億元。
通知還稱,各省(區、市)要加大充電基礎設施支援力度,結合本地區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支援措施;鼓勵創新投入方式,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建設運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