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准將于2018年實施
- 發佈時間:2016-01-20 11:53:4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記者譚謨曉、董峻)國家標準委20日發佈新修訂的《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了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新的評價參數,加嚴了燃料消耗量限值。新標准將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標準分別對以汽油、柴油為燃料的不同類型的輕型商用車按整車整備品質設定了64個燃料消耗量限值。
其中,N1類(輕型貨車)汽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5L/100km、柴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0L/100km;M2類(輕型客車)汽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0L/100km、柴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4.7L/100km,比2007年首次發佈的國家標準分別加嚴了23%、27%、18%、18%。
為便於測量和監管,防止出現企業通過申報較高最大設計總品質獲得更加寬鬆限值的情況,新標準選擇將汽車正常條件下準備行駛時,尚未載人和載物時的整車整備品質作為新的評價參數,取代了原標準規定的“最大設計總品質+排量”的參數。
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新標準的發佈與實施將有助於實現我國2020年輕型商用車新車燃料消耗量水準比2012年至少下降20%的目標。
據統計,我國輕型商用車年産量約為200萬輛,每年總燃油消耗量約為70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