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北汽新能源被指係二手車 曾上過臨時號牌
- 發佈時間:2016-01-18 07:4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買的北汽新能源被指係二手車
車主:新車卻有去年的臨牌,導航有記錄,還疑似有二次噴漆
4S店:該車為展車,銷售可能沒和顧客溝通好
晨報記者 黃慧青
去年12月17日,徐先生在閔行區滬青平公路上的上海浦源北汽新能源4S店(以下簡稱“浦源4S店”),買了一輛北汽EV160。然而,提車的第二天,買新車的高興勁就被一連串的問題給澆滅了:在副駕駛座前的儲物箱內發現了該車的臨時號牌;原廠導航發現了八次歷史記錄,其中一個目的地可能是深圳的月亮灣大道;該車左側還可能重新被噴過漆……
徐先生説,種種跡象表明,他買的這輛新車,“更像是二手車甚至事故車”。
【問題1】去年曾上過臨時號牌
去年12月17日,徐先生購買了這輛白色北汽新能源車,2015款EV160輕秀版,售價19萬多元,約定於12月31日提車。然而,提車當天,4S店一名銷售人員告知徐先生,暫時還無法提車,因為行李架安裝出現問題,需等到今年1月4日才能提車。徐先生當時也沒多想,便同意了。
1月4日下午1點,徐先生滿心歡喜地去提車,當時車上儀錶盤顯示的行駛里程僅為8公里。到家停好車後,他特意看了看儀錶盤,發現行駛里程共100公里,便回家休息了。
第二天,徐先生帶著準備好的車內飾品,想給新車打扮一番,不想卻發現了一連串的意外。
“我打開副駕駛座前的儲物箱,發現了兩張紙,一看是臨時號牌:滬MK3463,有效期至2015年8月9日。我就納悶了,今年1月份剛提的車,怎麼在去年8月份上了臨時號牌?”
記者看了下這張臨時號牌,上面的簽發日期是2015年7月10日,為期一個月,機動車所有人為“上海浦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即“浦源4S店”),但其地址卻是蓮花南路。
經查實,該地址是另一家汽車品牌的4S店,這是一家前廳銷售、後院維修的4S店。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家4S店與浦源4S店同屬於潤東集團。正常情況下,車輛只有需要上路行駛時才會辦理臨時號牌。
【問題2】該車左側曾被噴過漆
為此,徐先生特地去一家專業做檢測的汽修廠,對這輛新車做了檢查,結果卻讓他感到崩潰:工作人員稱,該車左側曾被噴過漆,“有明顯色差,還有顆粒,不平整,就連用來遮擋別處的紙都沒剔除乾淨,漆濺得後備廂撐桿上都是,而且後窗的密封條有明顯鬆動”。
記者查看了徐先生懷疑被噴漆的地方,的確有些色差,二次噴漆處的白色略微泛黃,呈米白色,而其餘處更白些,呈純白色,顆粒較粗。
隨後,徐先生聯繫了浦源4S店的一名銷售,對方曾答覆稱,“問過維修部,的確有兩個地方噴過漆”。
“高高興興買車,卻買了一個維修過的車,心裏會舒服嗎?”徐先生甚至懷疑,這輛所謂的新車很可能是一輛事故車,否則為什麼要二次噴漆呢?
在他看來,浦源4S店對自己刻意隱瞞辦理臨時號牌、噴漆的情況,已涉嫌欺詐。
【問題3】原廠導航裏有八次歷史記錄
隨著對該車體檢的進一步深入,徐先生又在該車的導航儀裏發現了八條他從未去的導航記錄。
這八條導航記錄包括顧戴路加油站、明谷科技園、龍華迎賓館、月亮灣大道等,大多數都是已完成的導航路線,即到達目的地的記錄。
在這八條導航記錄中,月亮灣大道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因為上海好像沒有這條大道。
“上海好像沒有,但深圳倒是有個月亮灣大道。”徐先生一度懷疑,這輛車曾去過深圳。因為北汽官網的資料顯示,2015年6月6日,深港澳車展在深圳會展中心拉開大幕,北汽新能源汽車全面亮相,EV160等也紛紛登臺。徐先生查閱百度地圖發現,從深圳會展中心到月亮灣大道不足9公里。
[4S店回應]
該車曾作為展車使用過
1月7日,徐先生與浦源4S店相約進行了第一次商談,負責人劉經理答覆徐先生,該車曾作為展車使用過,而把展車作為新車銷售也是可以的。
對於徐先生質疑該車係“二手車”,劉經理稱會在七天后會給答覆。此外,對徐先生提出的退一賠三的訴求,劉經理沒有同意。
浦源4S店服務顧問余先生在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證實,該車之前的確作為展車使用,所以辦理了臨時號牌:“當時也只是在周邊小區作展示用,路程遠的話我們會用拖車拖過去,近的話一兩公里就開過去。”
余先生還進一步解釋説,參展的車輛都是新車,沒有二手車,所以是按新車價格來銷售的,價格上也不會有任何折扣優惠,所以他們的操作也是符合規定的。至於銷售沒有告知顧客,可能是因為銷售自己也不清楚車的狀況:“沒和顧客溝通好,是我們沒有做到位。”
但對於徐先生質疑該車左側曾被噴過漆的問題,余先生認為,“角度不同,看上去顏色也有不同,而客戶所説的是否屬實,還在確認中”。
對於導航記錄裏出現諸多導航記錄的問題,余先生稱,他們會進一步調查,“因為導航記錄是可以刷新導入的,就像刷手機一樣”。
末了,余先生説,如果車輛確實有問題,他們會給予退車,但是目前來説,徐先生提出的任何疑點,他們還都要進一步調查。
[律師説法]
4S店可能涉嫌合同欺詐
對於徐先生提出的幾點疑問,一位4S店資深人士李先生認為,除了噴漆以外,導航記錄也是一個關鍵點,建議車主可以去維修站檢測路碼表,“連接電腦就能查出是否有問題”。
上海小城律師事務所鐘焱律師也贊同這一説法,認為首先必須要找專業權威的機構進行技術鑒定,比如儀錶是否被更改,是否有重大事故,如果鑒定下來是有問題的,那麼4S店就涉嫌合同欺詐了,可以根據新消法的規定給予懲罰性的賠償。
根據《新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汽車專業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4S店沒有在銷售前告知消費者“該車曾作為展車使用”,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而且,該車作為展車,應該不算是新車,其銷售價格應略低於市場價格。對於徐先生提出的噴漆以及導航儀有歷史記錄等問題,4S店都應該作出明確解釋,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