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回應深交所問詢:不存在提前採捕
- 發佈時間:2016-01-14 20:5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大連1月14日電 (記者 楊毅)1月14日晚間,獐子島發佈公告,對於此前媒體報道“2000人實名舉報稱獐子島‘冷水團事件’係‘彌天大謊’”事件回應深交所問詢,獐子島在公告中表示,提前採捕的説法,不存在事實依據。
作為上市公司的獐子島,早在2014年10月中旬,集團突然宣佈停牌。半個月後,獐子島集團披露:2011年底和2012年底所播的近150萬畝海域的蝦夷扇貝,因受冷水團異動導致的自然災害影響,蝦夷扇貝近乎絕收。獐子島集團鉅額虧損數億元人民幣。“冷水團事件”發生後,證監會組織對獐子島進行核查,稱未發現底播蝦夷扇貝苗種採購、底播過程中存在虛假行為。
然而近日一則《2000人實名舉報稱獐子島“冷水團事件”係“彌天大謊”》的新聞引發了關注。文章稱,遼寧省大連市獐子島居民提供了一份2000多人簽字的實名舉報信,顛覆了一年多前的獐子島冷水團事件的結論,稱所謂“冷水團造成收穫期的蝦夷扇貝絕收事件”並不屬實,涉嫌造假。
深交所主要針對是否存在提前採捕行為對公司提出了問詢。對此,獐子島表示,經自查,公司歷年均按照採捕計劃在指定的海域組織進行播苗和採捕,不存在“提前採捕”行為。
獐子島進一步解釋,公司每年年初根據上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情況及市場需求預測編制本年度預算和品質目標,並下達年度採捕計劃。與此同時,經緊急核查相關海域採捕船隻2013年底至2014年的航海日誌,未涉及有船隻超出計劃採捕範圍進行採捕作業的情況。
針對媒體質疑的“收走”航海日誌的原因,獐子島稱,《船舶安全操作規程》中規定了航海日誌的管理要求,公司作業船舶的航海日誌是反映船舶運輸生産和維修保養情況的原始記錄,其中主要記錄了作業區域等運輸生産資訊,以及氣象、船舶動態等安全管理資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