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有限公司變更民用核安全設備許可活動範圍並登出浙江上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許可證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1-11 18:30:39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有限公司,浙江上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有限公司《關於申請辦理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製造許可證變更的請示》(專風營字(2015)第075號)和浙江上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申請辦理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製造許可證變更的請示》(風機營字(2015)第073號)收悉。經研究,現通知如下:
一、鋻於浙江上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安全級風機設計和製造活動相關的人員、生産裝備、檢驗設備及工藝文件等已轉移至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有限公司,我局同意登出浙江上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製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S(15)04號、國核安證字Z(15)07號)。浙江上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發文之日起不得再從事任何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製造活動。
二、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有限公司繼承了浙江上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安全級風機設計和製造能力及活動業績,現同意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Z(12)13號)中的主要分包項目取消“風機葉輪熱處理”“除PT和VT外的無損檢驗”“化學成分分析(設備外委)”,增加“除常規力學性能及化學成分分析外的理化試驗”(變更後的許可活動範圍表見附件)。原許可證有效期不變。
三、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有限公司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條件,開展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製造活動,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製造品質。
附件: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活動範圍表
國家核安全局
2016年1月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機械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1月5日印發
附件:
浙江上風高科專風實業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製造許可活動範圍表
設備
類別
設備品種
核安全
級別
製造能力特徵參數
主要關鍵工藝
製造活動範圍及
完成形式
活動場所
備註
性能特徵參數
主體材料
風機
離心風機
核安
全級
風量: 點160000m3 /h
靜壓: 點8000Pa
碳鋼、不銹鋼、鋁合金等
成型、最終機加工、焊接、裝配、動平衡試驗、性能試驗等。
根據設備製造技術規格書的要求,按照確認的施工圖紙和技術條件進行製造直至設備總成,包括完成所有檢驗和試驗項目,提供最終産品及品質證明文件。
浙江省上虞市東關街道人民西路1818號
1.主要分包項目:風機主軸熱處理;除常規力學性能及化學成分分析外的理化試驗。
2. 主要採購項目:原材料、電機、軸承、皮帶、鑄鋼件、傳動件及其他風機配套附件等。
軸流風機
風量:點160000m3 /h
靜壓:點8000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