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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完成居民脫貧任務 不把貧困帶入“十三五”

  • 發佈時間:2016-01-10 07:3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黃平  責任編輯:張恒

    近日閉幕的浙江省委經濟工作會議上傳來好消息,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已全面消除家庭居民每人平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貧困現象,在全國率先完成脫貧任務。

  浙江省委始終把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的協調發展作為一個整體來統籌考量謀劃,扶貧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前列。

  1998年,浙江一舉摘掉了8個縣的“貧困帽”,成為全國第一個消除貧困縣的省份;2002年,在全國率先消除貧困鄉鎮;2012年,新確立省級扶貧標準為4600元,比國家標準2300元高出一倍。多年來,浙江相繼實施“百鄉扶貧攻堅計劃”“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等措施,逐步提高低收入農戶的致富能力。

  2015年以來,浙江扶貧開發跑出了“加速度”,省委常委會專門召開會議,研究出臺推進淳安等26個原欠發達縣加快發展的意見,創新改進考核激勵辦法,推動26個縣走上綠色發展、生態富民、科學跨越之路。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提出,要加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力度,全面消除每人平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貧困現象,確保不把貧困帶入“十三五”。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2015年以來,浙江在原有低收入農戶數據庫的基礎上,全面開展4600元以下低收入農戶拉網式專題排查,全省確立了4600元以下低收入農戶21萬戶、43萬人。通過産業幫扶、金融服務、培訓就業、異地搬遷、低保兜底、醫療救助等措施,低收入農戶每人平均現金收入增幅遠高於全省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十三五”期間,在確保貧困現象不出現反覆的基礎上,浙江扶貧工作的重點將轉移到幫扶低收入家庭加快增收、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準上。浙江省省長李強告訴《經濟日報》記者,浙江要以“扶貧+”為概念,大力整合社會資源,跳出扶貧謀發展,推進扶貧開發向縱深發展。

  在浙南山區的麗水市縉雲縣,為了把光伏産業“嫁接”給山區的低收入農戶,縣委、縣政府推出“光伏助農”“光伏助困”等項目,“扶貧+光伏産業”正在為低收入農戶帶來脫貧曙光。

  為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浙江堅持全省財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於民生,不斷加大改善保障民生工作的力度。如,率先把農村居民和城鎮無養老保障的居民一併納入養老制度覆蓋範圍,並在所有縣(市、區)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全民養老”。

  不把貧困帶入“十三五”,浙江提前五年打贏了脫貧攻堅戰。未來幾年,浙江的目標是全面建成高水準的小康社會,將不斷提高扶貧標準,增強扶貧開發的內生動力,全力縮小貧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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