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物價局開出今年首張罰單
- 發佈時間:2016-01-11 10:29:25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張瑛)記者從銀川市物價局獲悉,因以罰款名義變相收取車輛進門費,近日中海社區物業(中海宏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被物價部門現場處罰1000元並責令退還違法所得。據悉,這是銀川市物價部門今年開出的首張罰單,房地産及物業服務正是該局2016年價格監管焦點。
近日,裝修工人張先生在銀川中海國際社區接到一單生意,當他把裝修需要的物料運到該小區時,保安要求其交納100元的押金。考慮到貨車進進出出,有可能對小區公共設施造成損害,張先生就答應了。沒想到,等他卸完貨,帶著工人幹了一會活出來時,竟被保安告知,物業公司規定車輛臨時進入小區不能超過一小時,逾時罰款,因此要他繳納10元的“罰款”。
“我在進入小區交押金的時候,保安並沒有告知我停車有時間規定。” 張先生説,“而且物業公司也沒有在任何顯著位置貼出相關通知,他們有什麼權利罰款呢?這就是變著法子收錢。”
張先生想起前不久曾在報紙上看到,裝修時的進門費、辦卡費等已被物價部門取消。他向保安人員提出索要“罰款”票據的要求,遭到拒絕,對方只給他退還了90元押金。無奈,張先生撥打了12358價格舉報熱線。
銀川市物價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後,立即介入調查,並取得相關證據,確定這是一起典型的變相亂收費行為,且涉嫌價格欺詐。銀川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局長張革告訴記者,罰款是行政處罰手段之一,是行政執法單位對違反行政法規的個人和單位給予的行政處罰。罰款要依法依規,行政執法單位罰款,也要具有相關法律賦予的執法權,由執法人員持執法證件經過嚴密的執法程式,才能實施行政處罰行為。該物業公司的行為是典型的變相亂收費,價格執法人員根據情況做出了現場處罰1000元並退還違法所得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