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註冊制改革並非從3月1日起實施,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 發佈時間:2016-01-09 05:35:42 來源:重慶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電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8日説,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註冊制改革授權決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這並不意味著註冊制改革將於3月1日起實施。
“這裡講的3月1日,是指全國人大授權決定二年施行期限的起算點,並不是註冊制改革正式啟動的起算點,改革實施的具體時間將在完成有關制度規則後另行提前公告。”鄧舸在證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説。
鄧舸説,全國人大的授權決定,為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為此,需要國務院根據授權對註冊制改革作出相關制度安排,出臺相應的文件。證監會將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開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等相關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前,證監會相關規章規則的起草工作正有序進行,待各方麵條件成熟後,將按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他表示,在註冊制正式實施前,證監會將按照現行核準制的要求,繼續做好股票發行審核工作。與此同時,證監會將做好發行審核工作向註冊制過渡的預案,對發行審核工作作出合理安排,確保實現發行審核工作的平穩銜接。相關方案將及時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