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毒保姆”案看養老服務産業
- 發佈時間:2016-01-08 01:31:01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12月23日,“恐怖保姆”何天帶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廣州市中院受審。這一“毒保姆”案之所以發生,從根本上説還是因為目前我國的養老服務,尤其是居家養老服務主要還是依靠市場供給,一旦監管跟不上,在趨利動機驅使下,“毒保姆”就有了可乘之機。
雖然我們不能因為出現了保姆殺人個案,就草木皆兵,人人自危,懷疑全天下的保姆都心懷鬼胎、心狠手辣,但也應該通過此事件進行一次深刻的反思。
首先,“毒保姆”案的背後,反映出家政行業長期存在的亂象。
在一些發達國家,家政服務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早就形成了從培訓到管理、監督的完整産業鏈。一方面,本著對僱主負責的精神,對保姆進行詳細的背景篩查,篩選掉那些有犯罪記錄或吸毒史的保姆;另一方面,在給僱主提供優良服務的同時,也給保姆提供了大量的工作機會。
然而,多年來我國家政業的處境卻十分尷尬。不僅監管上混亂,而且家政服務人員的上崗審核也非常簡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各個家政公司之間的人員管理也是割裂的,一個有不良記錄的家政人員可輕易從A家政公司離職,在B家政公司重新上崗。這就不能不令人追問:家政仲介該承擔怎樣的“把關人”責任?像何天帶這樣有過偷竊犯罪坐牢經歷的人是否適宜當住家保姆,家政仲介對其有無合規的資質甄別?若要求更高一點,家政公司對保姆受雇後該不該負起監督監管責任?
現在許多保姆長期住在僱主家裏,在封閉的環境中工作,照護的常常是老人、小孩等弱勢群體,這種特殊情況對保姆的素質和誠信就要有很高的要求。但目前大多數家政公司不會全面評估考查保姆的個人情況,對於保姆自身的修養和素質更並不關注;而僱主在雇用保姆時,由於根本不了解其曾經的工作經歷,因此也無法評判其好壞,只能看其日後的表現。如果僱主工作繁忙,對老人起居不能日日照顧,就會將老人日常生活全部託付給保姆。
其次,“毒保姆”案的背後,拷問親情關懷如何進一步為老人繫上“安全帶”?
筆者認為,在贍養老人問題上,一味譴責保姆和仲介行業,未免有失偏頗。因為照料並關心老人,本就是兒女應盡的責任。老人離開工作崗位後回歸家庭,往往也不一定真的就找到了歸宿。精神的寂寥、經濟的拮據,讓很多老年人覺得夕陽並不無限好。這樣的境況,老人們的家人未必不知道,但出於無奈也好,現實所迫也罷,大多數人也就聽之任之,並沒有太多改變。在一定程度上,子女的失職,尤其是對老人的關心程度不夠,是“毒保姆”成功實施謀殺的一大誘因。人人都有老去的一天,關愛老年人就是關愛我們自己的明天。中華民族向來崇尚孝悌之義,講了千年的尊老愛幼,不該只是説説而已。
另外,“毒保姆”案的背後,折射出我國養老模式面臨的困境。
當下中國已經進入了銀發社會。截至2014年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大約有2.12億,其中15%為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15%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如何讓老人們老有所依、老有所養,是擺在整個社會面前的重大問題。這起極端的個案,隱約揭開了養老問題的一個蓋子,折射出家庭養老和養老産業存在著的各種缺失。
有數據顯示,我國養老床位缺口達540萬。參差不齊的養老院水準也令老人及家屬擔憂,一些口碑好、服務水準高的養老院“一床難求”,而一些小的養老院又差強人意,這也讓居家養老成了大多數老人的選擇。但現在我國“4-2-1”家庭結構日漸普遍的情況下,居家養老作為大多數人選擇的養老方式,又面臨著不少現實問題。要想緩解這一困境,除了家庭自身,恐怕還需要政府承擔兜底責任,並積極推動社會公益組織的發展,為社會提供更多非營利性的養老服務。進而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體系。
一則駭人聽聞的慘案折射出家庭、行業和社會的諸多問題,如何規劃和整治中國養老服務産業,使其步入良性迴圈的軌道,顯得日益緊迫。在養老問題上,誰都不是看客,人人都有老去的一天,關愛老年人就是關愛我們自己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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