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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短命的背後是利益驅動

  • 發佈時間:2016-01-07 08:12: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張茜 曾晨雨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去年12月9日曝出的尚未完工的天津水岸銀座超高商業樓盤的拆除計劃,刷新了“中國第一拆”。而往前再推1個月,從未投入使用的118米高的環球西安中心金花辦公大樓被爆破拆除,則被稱為“中國第一爆”。一時之間,短命建築話題成為關注焦點。

  如果拿人來作比,中國的城鎮化階段如同十七八歲的青春期,那麼短命建築問題則是這一階段必須重視的成長煩惱之一。

  “這不是極大浪費嗎”

  據天津當地媒體報道,水岸銀座樓盤的開發商涉嫌違法被立案偵查,由於其公司資金鏈斷裂無法繼續施工,且已建成的高樓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三座尚未完工的超高建築(分別約為137米、188米和208米)準備拆除。但由於水岸銀座位置特殊,不能使用爆破拆除。“目前而言,天津乃至全國都沒有200米以上超高層的拆除經驗,可以説拆除難度非常大。”參與拆除方案策劃的專家向媒體透露,最終拆除費用目前不好估算,要看實際操作情況。

  大建大拆,網友質問道:“這不是極大浪費嗎?”

  按照我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重要建築和高層建築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為100年,一般建築為50~100年。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2014年發佈的《建築拆除管理政策研究》報告指出,“十一五”期間,中國共有46億平方米建築被拆除,其中20億平方米建築在拆除時壽命小于40年。以此推算,“十二五”期間,每年過早拆除建築面積將達到4.6億平方米。有媒體粗略估計,如果按照每平方米拆除費用1000元人民幣計算,則每年建築過早拆除要花費4600億元人民幣。

  據報道,高118米、總建築面積37290平方米的環球西安中心金花辦公大樓爆破時樓內安裝了1.4噸的定制炸藥和1.2萬枚雷管,大樓在10秒中內頃刻倒塌。此樓自1999年封頂後從未投入使用,爆破後“騰起的粉塵擴散了一個街區”,“建築垃圾20多米高,堆了兩三個足球場大的地方”。

  據《建築拆除管理政策研究》報告統計,大拆大建下,中國每年過早拆除將增加建築垃圾約4億噸,約佔我國年産垃圾總量的40%,同時為我國每年增加約10%的碳排放量。

  建築為何短命

  既然建築過早拆除會造成“極大的浪費”,為何非拆不可?

  大眾對短命建築的熱議引發了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秘書長石楠的思考。他認為不能把短命建築當作一種標簽來批評,而要具體分析。對於原有建設不能滿足城市發展需求而拆除的情況不能一概否定,而是要把建築的功能和現實需求結合起來考慮,不能用簡單的數值判斷某個建築是長壽或者短命。據報道,此前河南鄭州花費854萬元建設且僅用了5年多的天橋被整體拆除,被解釋為是要為優化軌道線路工程讓路。

  石楠認為,建築拆除問題要在整個城鎮化框架下看,正視在城鎮化發展中遇到的成長煩惱。“相比于歐洲較為穩定的城市發展,在那裏可能10年前後不會有太大變化,但我們現在還處於孩子十七八歲的青春期和成長期階段,所有東西都變化得非常快。有些建築面臨快速的更新換代。” 但是,決策錯誤造成建築短命的現象則應該批評制止。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對2001年至2010年公開報道的54處過早拆除建築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在把工程品質問題和規劃違規問題導致的拆除視為合理拆除的情況下,不合理拆除佔比90%,而在不合理拆除中,功能滯後、有商業利益和形象政績等原因的嚴重不合理拆除案例佔55%。

  品質問題是建築早夭最顯而易見的成因。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高級規劃師張險峰説,建築品質出問題的原因無外乎不負責任的開發商或建築商為了節約成本,偷工減料或對工程地質狀況缺乏科學勘探,採取的工程措施不到位等。

  而對於規劃問題引發的建築早夭,張險峰和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國家認定註冊規劃師戴慎志都認為,有時候規劃沒有問題,但是具體建設執行時,會有一些開發商擅自改造,違規建設。

  但更多的情況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利益驅動下,頻繁更改城市規劃,造成大量短命建築。

  早在2011年全國兩會期間,九三學社中央曾提交一份提案,建議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短命工程”治理。這份提案指出,“利益驅動是‘短命工程’頻現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土地價格快速上漲,土地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中佔據很大比例,在強大利益誘惑下,一些地方政府更有決心對新建築“痛下狠手”;另一方面,有些官員為了追求個人利益,大搞形象工程,在這種政績觀的指導下,拆舊建新、拆新建新比比皆是,城市建設規劃缺乏科學性和嚴肅性是造就“短命工程”的直接原因。

  張險峰解釋,在土地財政的驅使下,一些地方政府會利用“騰籠換鳥”的方式,賣舊樓、建新區。最駕輕就熟的做法就是賣掉市中心的老辦公樓、學校等不能産出GDP的土地和房屋,大舉遷往新區,既實現了拉動新區、提升政府形象的意圖,又可以增加賣地收入,通過商業運作改造舊城,可謂一舉多得。而原有建築由於地處中心地段,開發商為了獲得高額回報,一般都會採取拆舊建新、提高建築容量的做法。

  在一些專家看來,一段時期以來,城市建設大興攀比之風,很多地方美其名曰“改善投資環境”“改變城市面貌”,其實質是不顧城市自身實力和需求,盲目搞大廣場、大馬路、大綠地、超高層建築、大型體育文化會展建築,埋下了短命建築的隱患。

  存量管理亟須明確法律

  如果把短命建築看作是中國城鎮化成長期的煩惱,有沒有什麼辦法能改變這種浪費的現狀?

  去年12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就談到了這個問題。會議指出,要堅持集約發展,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品質,立足國情,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在統籌上下功夫,在重點上求突破,著力提高城市發展持續性、宜居性。

  盤活存量的説法引起了很多專家的關注。

  中國社科院當代城鄉發展規劃院院長傅崇蘭指出:“管理存量是第一次提出,對現存建築,要認真嚴肅地從資源節約方面整體考慮,建築可以維修優化,不能為了政績就隨便拆除,目前這方面的法律還不夠明確。”

  在石楠看來,投資方或者領導不能過多干預決策,要服從規劃,按照相應行政許可程式,專家參與評審等,不能試圖繞過法律規定。

  從集約發展方式考量,石楠還提出,決策者和民眾心態都要調整。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絕對不能再像過去一樣擴規模、耗資源、博眼球式地發展。

  在張險峰看來,如果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城市財政稅收來源問題,“短命建築”的現象短時間內很難徹底改變。地方政府需要從執政思想、方法,以及考核機制上進行調整,杜絕對形象工程的追逐。

  “試想如果今天某地的建築是個人財産,那會很輕易就拆掉嗎?”戴慎志認為,目前對公共財産的保護態度與認知價值都存在問題。比如在管道改造方面,各個部門投資渠道不同,各方投資只顧自己,因此在道路建設上形成“馬路拉鏈”,針對這一問題,國務院提出要搞城市的地下管廊,這樣既便於管理和施工,也提高管線的安全性。由此看到,公共建設必須要形成完整制度,“政府要動腦筋,形成有效的建設、投資和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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