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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一村莊兩百畝集體土地被“國有化”

  • 發佈時間:2016-01-06 07:27: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電土地租賃協議簽訂之後,表面上每年如約向村民交付租金,暗地裏卻在大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了“徵地”手續。日前,鄭州市一村莊200余畝集體土地被曝出遭遇“明租暗徵”怪事,引發村民譁然和各方關注。

  由於辦學需要,從2001年至2008年期間,鄭州科技學院先後從鄭州市二七區馬寨鎮墳上村租賃土地共計213.9畝。多位村民提供的土地租賃協議顯示,上述土地租期30年,租金按每畝每年小麥1400斤,支付實物或按當年國家保護價一等小麥價格計算支付現金,交款時間為每年6月25日前。

  村主任李民松告訴記者,土地租賃協議簽訂後,科技學院每年都能按時足額交付租金,合同履約情況一直正常。然而不久前,一起偶然事件讓村裏意外發現了土地租賃背後的秘密。

  “有村民租賃了村裏幾畝集體土地建設廠房,卻被科技學院告知侵權。就在雙方爭執不下的時候,科技學院忽然拿出了一份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聲稱該地塊早已是國有土地,並被科技學院劃撥使用。”李民松説。

  在這份編號為“鄭國用(2003)字第0275”的土地使用證上,記者看到,用地面積顯示為213.146畝,土地使用方確為科技學院,且地塊位置與其租賃的墳上村土地大體吻合。此外使用證還顯示,該土地用途為“教育”,使用權類型為“劃撥”,落款日期為2003年8月8日。

  科技學院辦公室主任宋世豪解釋説,科技學院確實取得了相關地塊的使用權,而“每年兌付給村民的租金其實就是分批支付的徵地補償款。”二七區國土局有關負責人則表示,由於時隔多年,上述土地使用證的資料早已移交存檔。但經過查詢,有關程式和手續符合辦證標準。

  然而墳上村村幹部及眾多村民紛紛表示不解。村會計朱劉法告訴記者,事先沒有經過村民大會徵求意見,也沒有跟村委會簽訂土地徵用合同,科技學院的土地使用證實在可疑。“再説了,如果真是通過合法途徑徵用了土地,為什麼不取消和村裏的土地租賃協議,每年還按時交付土地租金,這不是明擺著的矛盾嗎?”

  河南國豐律師事務所律師柯方雲説,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集體土地必須通過一定程式徵收為國有後,才可進行劃撥。如果不經徵收而直接劃撥,顯然是違規的。對此村民可以申請撤銷相關土地使用證。

  上述土地爭議已經引起當地政府高度重視,詳細調查目前仍在進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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