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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貪腐罪名獲刑:以色列前總理入獄18個月

  • 發佈時間:2015-12-31 07:20: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特稿·新華國際客戶端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以色列最高法院29日以受賄罪判處前總理埃胡德·奧爾默特入獄18個月。

  這名70歲的前總理將於2月15日開始服刑。他是以色列1948年建國以來首名因貪腐罪名獲刑的總理。

  最高法院的裁決部分推翻了特拉維夫地方法院先前對奧爾默特受賄罪的判決,不過堅持認定奧爾默特有受賄行為,只是涉案金額較小。

  此前,奧爾默特被控1992年至2003年任耶路撒冷市長期間,接受房地産開發商的賄賂。2014年5月,特拉維夫地方法院認定奧爾默特在兩起案件中分別受賄50萬謝克爾(約合13萬美元)和6萬謝克爾(1.5萬美元),判處他入獄6年並處以罰金。

  奧爾默特提出上訴。最高法院29日裁定,奧爾默特收受地産商50萬謝克爾以幫助家人還債的指控證據不足,但是他收受過6萬謝克爾賄賂。

  奧爾默特堅稱自己沒收受過賄賂,不過表示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

  奧爾默特2006年出任總理,2008年被指認有腐敗行為,被迫宣佈辭職。

  在另一起案件中,耶路撒冷地方法院今年5月認定奧爾默特接受一名美國商人的賄賂,判處他8個月監禁。奧爾默特已經提出上訴。

  他是近年來第二名被判入獄的以色列前領導人。2010年12月,前總統摩西·卡察夫被法院判處強姦和猥褻罪名成立,次年3月被判處7年監禁。路透社報道,預計奧爾默特將與卡察夫在同一座監獄服刑。(劉學)(特稿·新華國際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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