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辦法草案徵詢意見
- 發佈時間:2015-12-31 07:10: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提出增設電梯出資分攤參考系數
2/3業主同意增設電梯了,費用該如何分攤?《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昨日在廣州市法制辦官網挂出向市民徵詢意見。增設電梯過程中的費用分攤問題,辦法提供了可供選擇參照適用的出資分攤系數。
辦法擬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要的資金,可以按照業主分攤出資、申請單位住房維修基金等多種方式籌集。
由業主分攤比例共同出資的,同意增設電梯的業主應當就各自出資額、維護和養護分攤等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由於政府無權針對屬於需要通過民事法律法規規範的民事補償或賠償以及需要通過當事人協商確定的費用分攤制定標準,辦法提供了以樓層為基準的分攤系數供參考:第三層為參數1,第二層為0.5,第一層為0,從第四層開始每增加一個樓層提高0.1個系數,即第四層1.1,第五層1.2,第六層1.3,並依此類推出資比例;同一樓層各戶的出資比例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該層建築總面積的比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