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不“保真”*ST博元遭上交所公開譴責
- 發佈時間:2015-12-31 01:29:31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因為一份不“保真”的年報,本已面臨退市的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30日遭公開譴責。
今年4月,*ST博元在2014年年度報告以及2015年第一季度報告中披露,“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法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不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同時,公司年報顯示2014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9885萬元,與公司前期業績預告中預計的-1000萬元的凈利潤金額差異巨大。
在監管機構的持續督促下,公司于10月31日發佈《關於定期報告整改的公告》,對2014年年度報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季報的聲明承諾進行了更正,保證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上交所在紀律處分決定書中認為,*ST博元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開披露稱不保證公司定期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和資訊披露基本要求,損害了投資者權益,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市場影響,性質惡劣。
今年3月26日,*ST博元因股改業績承諾資金未真實履行到位等事項,涉嫌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公司由此成為滬深兩市首家因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而暫停上市的公司。
近期,*ST博元披露公告稱,公司接受自然人股東鄭偉斌捐贈的福建曠宇95%的股權,評估作價8.6億元。該事項再次引發市場關注和質疑。
據了解,即使本次受贈資産能改善公司財務狀況,與公司股票恢復上市仍為兩個相互獨立的事項。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ST博元股票恢復上市,必須符合已全面糾正重大違法行為、已撤換與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行為有關的責任人員、已對相關民事賠償承擔作出妥善安排、不存在規則規定的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情形等實質要件。
根據相關規則,公司如不符合上述恢復上市條件的,將在被移送公安之日起的12個月內,也就是最遲于2016年3月25日前被終止上市。
上交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上交所將嚴格執行退市規則,依法依規做好*ST博元的相關退市工作。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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