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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老齡化形勢發展 加強法律保障

  • 發佈時間:2015-12-30 05:52:25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1999年我國進入人口老齡社會後,人口老齡化呈現出規模大、來勢猛、佔比高和“未富先老”等特點。截至2014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有2.12億,佔人口總數15.5%。“銀發浪潮”之下,老年人的權益是否得到了切實的保障,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情況如何?針對這些問題,在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施行兩年多之際,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展開了對這部法律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

  12月22日,執法檢查組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八次會議作了“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儘管這些年來,各地各方面就應對人口老齡化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國老齡事業還處於發展初期,在思想認識、制度設計、配套規定、財政支援、基礎設施建設、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等方面仍不適應老齡化形勢發展和老年人需求,法律實施中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

  養老體制機制仍待健全

  “您看,這是我做的蝴蝶蘭,這是鬱金香,這是梅花……”72歲的許玉蘭拿著手機,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張寶文展示著自己做的絹花,老人臉上露出滿足的笑容。許玉蘭學習製作絹花的豐台區右安門街道養老照料中心,是執法檢查北京一行的第一站。

  據了解,這個中心由街道敬老院改造而成,集居家、社區、機構功能“三位一體”,助浴室、日間照料室、老年餐廳、志願服務站和資訊管理中心一應俱全,自去年11月投入使用以來,很受轄區裏的老年人歡迎。1990年即進入老齡社會的北京,面對日益嚴峻的老齡化形勢,幾經探索,建立了依託社區養老服務平臺,走在全國的前列。

  然而,即使在北京,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也仍跟不上快速發展的需求。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的不完善,目前,“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普遍較低,貧困老年人救助水準有待提高,農村五保老年人分散供養和低保對象補助標準較低;基本醫療保障仍存在統籌層次較低,跨省異地就醫結算難,大病報銷額度有限和社區衛生服務難以滿足老年人醫療需求等問題,老年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仍未解決;長期護理保險工作剛剛起步,對失能、獨居和高齡老年人的特殊照護工作嚴重短缺,補充性商業保險發展不充分,多層次多支柱的社會保險體系尚未形成。”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勝俊説道。

  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檢查組發現,一些地方對完成這項戰略任務的思想準備和應對能力不足,有的領導幹部對老齡問題缺乏戰略思考,養老服務用地、融資、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的國家支援政策在不少地方未能有效落地。

  對此,執法檢查組建議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推進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要統籌救助體系,推進制度整合,確保困難老年人基本生活。積極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要積極研究制定和修改與應對人口老齡化和發展養老服務相關的法律法規,立足運用法治思維和市場機制推動我國老齡事業發展。充分發揮老年工作機構作用,加強基層工作力量。

  養老市場呼喚全面放開

  市區養老院“一床難求”成為當下普遍的現象。與養老需求快速增長相比,我國養老設施和服務均明顯不足。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各類註冊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社區等提供的養老床位合計達到584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27.5張,而發達國家的平均水準是50到70張。

  這一龐大缺口,無疑需要舉全社會之力來共同化解。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建設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而目前社會力量參與養老事業嚴重不足,據王勝俊介紹,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與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在用地、融資、用人、政府補貼等方面缺乏統一、公正、公平政策和平等競爭的社會環境,國家規定的養老機構優惠政策難以落實。政府有關部門對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在市場準入、服務標準、定價機制等方面缺乏積極的政策引導和配套服務,影響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積極性。

  要實現養老服務建設的“合力”,就必須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建立公平、公正、規範的養老服務業準入機制,集聚民間資本,推動社會力量成為養老服務的生力軍。檢查報告建議:各級政府要著力解決在資源配置上政府主導與市場化要求之間的矛盾,重點解決民營養老機構在規劃、用地、金融等方面的問題,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

  具體而言,要積極運用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多元化資金投入和經營運作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支援各類市場主體增加養老服務和産品供給。研究細化養老服務設施供地政策,鼓勵租賃供應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盤活存量用地和利用集體土地支援興辦養老機構。研究制定養老服務業金融支援政策,創新養老服務機構投融資模式,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開放養老信貸産品。

  “老有所為”模式需探索

  老有所養、老有所醫是最基礎的保障,老有所為、老有所樂也是保障老年人權益的重要內容。事實上,全國已有不少省市為老年人自我管理、參與社會治理搭建了有效平臺。檢查報告顯示,目前全國城鄉社區建有老年協會49萬個,覆蓋率達到74%。全國老年志願者達2000萬人,開展維護治安秩序、調解鄰里糾紛、改善公共衛生、保護生態環境等形式多樣的志願服務。

  與此同時,“銀齡行動”“老有所為”楷模評選等豐富的活動,鼓勵廣大老年人踴躍參加關心下一代、基層社會事務管理、公益事業、科技指導、諮詢服務等活動,促進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發展。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既要為老年人提供各種服務,又要充分發揮老年人作用,使其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王勝俊指出,為創新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機制,各級政府要在制度規劃、政策完善、輿論宣傳、加強老年人組織建設、搭建老年人才服務平臺、提供教育培訓、強化勞動保護等多方面改革創新,逐步完善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條件。積極組織健康老年人退休後再就業和參加各類志願服務,不斷探索實踐“老有所為”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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