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長江禁漁期延長至4個月
- 發佈時間:2015-12-30 05:51:5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2月29日訊 記者常理報道:我國長江流域禁漁時間將從之前的3個月延長到4個月。日前,農業部發佈通告,宣佈調整長江流域禁漁期制度,要求長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以及淮河干流全面推行禁漁期制度,調整後的禁漁期制度從2016年起實施。
據農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長江流域禁漁期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擴大禁漁範圍,覆蓋長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禁漁時間進行合理的調整和延長,統一了長江上中下游的禁漁時間,並從3個月延長到4個月,使禁漁期能涵蓋長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産卵繁殖期;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要求沿江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要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聯合相關部門在轄區水域內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執法管理,確保禁漁期制度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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