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臺非銀網路支付新規 網路支付每日最高1萬元
- 發佈時間:2015-12-29 15:04:0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三年內四易其稿,央行關於網路支付的管理辦法終於靴子落地。昨天下午,央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對第三方網路支付的賬戶分類與監管及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的規範。昨天下午,網路支付行業的兩家龍頭——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均對央行新規表示歡迎。
?網路支付賬戶分三類
對於消費者來説,《辦法》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最大的改變就是賬戶分類。本著小額支付偏重便捷、大額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央行將個人網路支付賬戶分為三類,每類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交易限額不同。
對使用支付賬戶餘額支付(即客戶先充值到支付賬戶,再用支付賬戶餘額完成支付的方式)來説,新規較徵求意見稿在支付賬戶分類上發生了變化。根據支付賬戶的實名制身份核實強度,支付賬戶被分為Ⅰ、Ⅱ、Ⅲ三類。在功能上,三類賬戶都可以消費、轉賬,但只有Ⅲ類賬戶可以投資理財;在限額上,Ⅰ類賬戶自賬戶開立起累計限額1000元(類似微信零錢包和支付寶“餘額”),Ⅱ類賬戶年累計10萬元,Ⅲ類賬戶年累計20萬元,後兩者限額累計中不含從支付賬戶中提現回銀行賬戶。
銀行卡支付不受限
對使用支付賬戶餘額支付的客戶而言,新規對絕大多數客戶交易認證機制的使用體驗影響不大。對採用不包含數字證書或者電子簽名在內的雙因子認證(一般是靜態支付密碼+短信驗證碼)的交易,支付賬戶餘額支付每日累計交易限額不超過5000元。不過,如果支付機構評級為A且滿足實名比例要求時,單日餘額累計交易限額可由原來的5000元上調為1萬元。對不採用雙因子認證的交易,每日累計限額不超過1000元。
以上都是指用戶使用支付賬戶餘額支付交易,而對於用戶使用銀行賬戶付款的(銀行網關或快捷支付),不屬於《辦法》規範範疇,不受限額約束。也就是説,假如用戶使用支付寶的“餘額”功能付款,最初每日累計交易限額不超過5000元,根據需求可以提升到1萬元;而通過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購物或者購買餘額寶等理財産品都不受限額約束。
針對個人賣家這一特殊群體,《管理辦法》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個人賣家賬戶可以視同單位賬戶管理,不受個人賬戶的餘額付款額度限制。微信支付昨天表示,《管理辦法》新增了“小快靈”的Ⅰ類賬戶,將助力春節手機發紅包等普遍需求。
?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有何不一樣
就在三天前,央行發佈了《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 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該通知將個人銀行賬戶也分為三類。央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表示,雖然同樣分為三類賬戶,但第三方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有著顯著不同。一是提供賬戶服務的主體不同,支付賬戶由支付機構開立,主要用於電子商務交易的收付款結算;銀行賬戶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客戶開立,除了用於支付結算,還具有保值、增值等目的。二是賬戶資金餘額的性質和保障機制不同,支付賬戶餘額的本質是預付價值,類似于預付卡中的餘額,該餘額資金雖然屬於客戶,卻未以客戶本人名義存放在銀行;而支付機構以其自身名義存放在銀行,並實際由支付機構支配與控制,不受央行《存款保險條例》保護,一旦支付機構出現經營風險或信用風險,客戶的財産損失難以追回。
據記者了解,在目前全國269家支付機構中,涉及網路支付業務的機構共117家。其中支付寶和微信財付通兩家佔據的市場份額超過70%。張品秋 J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