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佈非銀機構網路支付監管新規 支付賬戶實行分類監管
- 發佈時間:2015-12-29 09:03:1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繼上周央行發佈商業銀行個人賬戶最新規定之後,央行昨日正式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此前該《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一經公佈,在市場引發熱議。對比此前的徵求意見稿,《辦法》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網際網路金融總體要求,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進行了規範,旨在促進其健康發展。
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新的要求和規定需要支付機構做相應準備,分類監管要有一定的適應期,下一步還將根據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情況,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專項整治活動,防範網際網路金融各類風險。
與商業銀行個人賬戶實行分類管理的思路一致,個人支付賬戶分為三類,其中Ⅰ類賬戶只需要一個外部渠道驗證客戶身份資訊(例如聯網核查居民身份證資訊),賬戶餘額可以用於消費和轉賬,主要適用於客戶小額、臨時支付,身份驗證簡單快捷,餘額付款限額為自賬戶開立起累積1000元。Ⅱ類賬戶年累計餘額限額10萬元,驗證方式較Ⅰ類賬戶相比,需面對面驗證身份,或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三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如身份證資訊、綁定銀行卡、綁定電話等),Ⅲ類賬戶年累計餘額限額20萬元,驗證方式較Ⅱ類賬戶還增加至少兩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多種驗證身份並不需客戶本人去相關部門證明“我是我”,客戶只需要按照支付機構的要求在網上填寫並上傳相關資訊即可,由支付機構負責與外部數據庫或系統進行連接並驗證客戶身份資訊的真實性。支付機構應採用必要技術手段確保客戶操作流程簡便、體驗便捷,這對支付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準提出了一定要求。
同時,為引導支付機構提高交易驗證方式的安全性,加強客戶資金安全保護,《辦法》規定,對於交易驗證安全級別較高的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支付機構可以與客戶自主約定單日累計限額;但對於安全級別不足的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辦法》規定了單日累計限額。《辦法》規定的單日累計1000元、5000元的限額能夠有效滿足絕大部分客戶使用支付賬戶“餘額”進行付款的需求。此外,《辦法》規定,綜合評級較高且實名制落實較好的支付機構單日支付限額最高可提升到現有額度的2倍,以進一步滿足客戶需求。
除支付賬戶實行分類監管外,《辦法》對支付機構也實行分類管理。對於綜合評級較高且實名制落實較好的支付機構,《辦法》在客戶身份驗證方式、個人賣家管理方式、支付賬戶轉賬功能、支付賬戶單日交易限額、銀行卡快捷支付驗證方式等方面,提升了監管彈性和靈活性。如支付機構可以擴充支付賬戶轉賬交易功能,可以同時辦理支付賬戶與同名銀行賬戶之間、支付賬戶與非同名銀行賬戶之間的轉賬交易;支付機構可以根據客戶實際需要,適度提高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單日交易限額。
騰訊方面表示,《辦法》非常重要的調整之一,就是提出對支付機構進行分級分類管理,針對評分高、且支付賬戶實名率落實好的支付機構,執行較為寬鬆的監管政策,給予監管彈性和靈活性。
東方證券首席銀行業分析師王劍表示,分類監管思路對綜合評級較高的支付機構給予監管優惠和創新空間,這將加劇市場的集中度,小的支付公司可能會受到衝擊,支付牌照的價格也會相應變化。(孫璐璐)